近日,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日前对一起案件作出了二审判决。据了解,被告男子艾某某涉嫌酒后侵犯女子青青(化名),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然而对此,被告男子艾某却表示不服,并且坚称双方是自愿,只是钱没谈好。

据了解,被告人艾某某是湖南省永州市人,居住在长沙市望城区。2019年3月份时,艾某某认识了刚刚16周岁的女孩青青。3月12日,艾某某对青青发出了邀请,请她去酒吧娱乐。

由于青青年少,对于酒吧这种娱乐场所特别向往,所以面对艾某某的盛情邀请,也是丝毫没有拒绝。当天凌晨2点左右,青青随同艾某某到了天心区某酒吧,并且一直玩到了凌晨5点。期间两人相聊甚欢,也都喝了不少酒,以至于最后青青已经失去了意识。

事后根据青青表示,当天喝多以后,艾某某便背着自己离开,并且模糊间听到对方要带自己去酒店。虽然自己要求回家,但是因为没有力气,便只能被艾某某带走。而在自己清醒之后,就发现艾某某在对自己不轨,期间因为反抗无果,导致被艾某某得逞。事后,好友李某赶到现场,并且带走了青青,而后者则把艾某某侵犯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最终两人选择了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很快便将艾某某逮捕归案。随后,艾某某也承认了自己的所为,但是却坚称双方自愿,并没有强迫青青。该案件一审时,艾某某的家属赔偿了青青20999元,而后者也对艾某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不过由于此案涉及刑责,所以艾某某在2019年9月份时,被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下达后,艾某某表示不服,认为青青已经年满16周岁,而且双方是自愿关系,只是因为价格没谈好所以青青才报了警。但是对此,李某却表示,当时自己赶到现场后,艾某某承认了自己的侵犯行为,并且提出了赔偿,只是因为青青不同意,所以才报了案。

2019年12月末,长沙中院进行了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艾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念在有自首情节,所以可以依法轻判。但是即便如此,艾某某也要接受3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不过由该起案件也能发现,女孩出门在外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更不要半夜一人独自外出,或者作出喝酒失去意识的行为,否则一旦遇到伤害,再后悔也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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