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存放一段時間後,質量就會發生改變,如變質、腐爛、發黴等。如果食用了這樣的食物,人體健康將會受到非常大的危害,因此各國都對食品質量進行了嚴格的管理,制定了保質期限。

那麼各國關於保質期、保存期

相關的定義是怎麼樣的呢?

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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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通過以上有關日期定義的描述,各國針對保質期的定義均是保持食品特定品質的日期,不是食品安全的指標,當過了這個日期,食品可能會失去一些新鮮度和味道,或其質地可能已經改變;保存期(“Use-by Date” or “Expiration Date”)爲產品因安全和質量原因在此日期之後不再適於銷售或食用。保質期與保存期是一對相互聯繫又存在差異的概念,其共同點在於反映食品屬性的統一性和確定程序的一致性;其區別在於保質期是最佳食用期,保存期是推薦的最後食用日期,二者不能混淆。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在一定時間內仍然具有食用價值,但是這時食品安全性的判斷完全靠消費者自行判定,從法律意思上講,如果超過保質期後食用帶來的危害了,其生產企業及銷售經營者已經可以推卸其責任了。

所以衛監蜀黍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及時地消費相應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慎用。同時決定食品的保質期和保存期的重要因素是相應的貯存條件。所以食品夥伴網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或消費食品時,一定要先關注其銷售和貯存的環境條件是否符合相應的貯存條件。

內容來源:食品夥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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