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晒太阳,也喜欢在阳光下晾晒衣服、被褥,因为阳光中含有紫外线,有杀菌保健的效果。殊不知,一百多年前,丹麦医学家尼尔斯·芬森是受到了一只病猫的启发,才发现了阳光中的紫外线,进而用它来治病,还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

1860年,芬森出生于丹麦的弗罗群岛,那里冬季漫长,缺少阳光。他从小身体瘦弱,上大学时,阴冷的居住环境更是诱发了他身上潜伏多年的遗传疾病。每当沐浴在阳光下,他就感觉特别舒服,仿佛阳光给他注入了无限活力。可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只是感觉阳光似乎是一种良药。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养的猫静静地躺在地上晒太阳,过了一会儿阳光移动了,猫就把身体挪动到有阳光的地方,继续眯着眼睛晒太阳。芬森感到很好奇,就去看这只猫。他轻轻地抚摸猫,发现猫身上有一处伤口正在化脓。那时候,消炎药还没有发明出来,所以芬森对猫化脓的伤口也束手无策。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猫还是天天晒太阳。奇怪的是,渐渐地,伤口不再流脓了,猫变得活蹦乱跳。芬森受到启发,莫非阳光可以治疗伤口?

为了找出谜底,1896年,他在哥本哈根成立了一个光研究所,对阳光展开了研究,结果发现从太阳或从强力聚光电灯得到的短波光—紫外线,能杀死培养基上或皮肤上的细菌。

他还指出,这是光本身的作用而不是由于热的作用,特别是能用强力短波光照射,以治疗由结核菌引起的皮肤病—真性狼疮,为此,他还设计了一种大型强力弧光灯,叫芬森灯。

此后,芬森又用这个方法探索治疗其他一些皮肤病,效果也很显著。从此,紫外线被应用到医疗事业上,成为医生的好帮手。芬森用光照治疗疾病的方法为医学开辟了一条新道路,他因此获得了1903年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只是由于身体原因,他没能出席诺贝尔奖颁奖典礼,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缺席这个荣耀场合的人。

晚年的芬森想选择一位接班人倾力培养,好让自己的医学事业后继有人,最终,一个名叫哈利的青年被选中。有人对芬森说:“医学很枯燥,不知这个年轻人能否耐得住寂寞,不辜负你的期望,我们不妨先试一试他。比如你邀请他跟你学医,我假扮成一个富翁给他提供高薪职位,看看他会选择哪个。”芬森拒绝了这个建议:“永远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俯视别人。如果我是这个年轻人,或许我会出于某种原因选择高薪职位。那样的话,我们就会失去这个可造之才。”最终,哈利师从芬森,成为一名杰出的医生。

后来,哈利听说了这件事情,感触颇深地说:“谢谢芬森先生的理解。当时我的家人生了病,急需用钱。如果真的用这个办法考验我,我可能会放弃钟爱的医学事业。对于我来说,那将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既对医学有特殊的敏感和不懈的追求,又对人性有清醒的认识和深深的怜悯,这就是医学家芬森的为人。后来,芬森的理论和技术在许多国家得到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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