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

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國慶中秋假期,高速公路小客車免費通行8天

根據國務院有關通知,今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全國收費公路將繼續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具體免費時段從10月1日00:00開始,10月8日24:00結束。普通收費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爲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爲準。

機關運行經費、政府債務等需向社會公開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預算收支範圍。規定各部門預算應當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給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所有預算資金。各部門預算撥款收入和支出應當在部門預算中單獨反映。

《條例》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明確地方政府債務餘額實行限額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債務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批准的總限額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並考慮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需要,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債務餘額不得突破國務院批准的限額。

禁止大數據“殺熟”

日前,文化和旅遊部印發《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將整治在線旅遊平臺不合理低價遊、大數據“殺熟”等不良經營行爲。

《規定》第十三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對旅遊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

《規定》第十五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不得擅自傾倒、堆放、遺撒農藥包裝廢棄物

近日,農業農村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農藥生產者、經營者應當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履行相應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農藥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設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不得拒收其銷售農藥的包裝廢棄物。農藥使用者應當及時收集農藥包裝廢棄物並交回農藥經營者或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不得隨意丟棄。

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更嚴格

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船舶垃圾的處理作出了要求,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的原則執行。其中,禁止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向內河水域排放含貨油殘餘物的油污水、殘油(油泥)、含有毒液體物質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京杭運河、灕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客運船舶產生的剩油、剩菜、湯水等餐飲污水按廚餘垃圾管理,船舶應當將其收集後送交接收設施。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正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