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内蒙古乌兰恰特获悉,大型民族歌剧《江姐》将于10月10日在内蒙古乌兰恰特剧院上演。

歌剧《江姐》创作于1962至1964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政歌剧团于1964年首演于北京。本剧艺术地再现了江姐等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江姐身上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价值追求、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于牺牲的精神,是我们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时代变迁、岁月更迭,歌剧《江姐》历久弥新,持续散发着革命英雄主义的永恒光辉。舞台上一代代演员用青春诠释着江姐等革命先烈的英雄形象,铸刻着永恒的“红岩精神”。

采访中,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本次来青城演出的歌剧《江姐》是淄博市歌剧舞剧院主演。淄博市歌剧舞剧院成立于1960年,是一家有着辉煌历史的市级国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先后被山东省文化厅、淄博市委、市政府授予“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剧院自成立以来,汇集了一大批杰出的表演艺术家,组成了精英荟萃、实力雄厚的舞台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演出了歌剧《黑色恋》《洪湖赤卫队》《红珊瑚》《江姐》,歌舞音乐剧《刘三姐》《红高粱》《辘轳女人和井》,舞剧《白毛女》《草原儿女》《沂蒙颂》,话剧《焦裕禄》《雷雨》《原野》等七十余台优秀剧目,以高水准的舞台表演艺术和优良作风赢得了国内外专家和观众的一致赞誉。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记者 王劭凯

编辑:郭秀芬

校对:张臻

一读:杨彩霞

编委: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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