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在双节即将到来之际,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会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显杰主持。
申请人高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内感染、脑积水和颅内出血后遗症等多种并发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鉴定为重伤一级,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家中只有妻子朱某某一人在上班,因治病已花费100多万元。虽经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申请人高某某1197625.87元,但被告人因无赔偿能力,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为了确保国家司法救助的准确性,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为各位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对相关证明材料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逐一说明,提出了拟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各位听证员通过承办检察官的介绍,及申请人高某某的代理人对高某某目前家庭困境的陈述,均认为申请人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属于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应该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代理人朱某某听到这个结果后,心情非常激动,向检察官、各位听证员深深地鞠躬道:“虽然我的丈夫遭遇了意外,身受重伤,但在我们家非常困难之际,党和国家没有忘记我们,检察机关没有忘记我们,谢谢你们!”
程显杰副检察长说道:“今天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是我们检察机关响应党的号召,紧跟中央要求、适应时代需求、满足人民诉求的生动实践。吐鲁番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救残、救学、救长”八字方针,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力以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市委工作大局,凝心聚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确保全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目前,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作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国家司法救助金。

文稿:梁   刚

排版:丁雅琴

审核:施文燕

【来源:吐鲁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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