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5日,我国官方公布的国内新型冠状肺炎感染者确诊和疑似病例已经超过5.2万余人,死亡病例达560余起,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打赢人民群众的生死保卫战,中央在派出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及29个省(区、市)和军队的68支医疗队、8310名医疗人员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后,2月4日又增加2000名医护人员支援湖北。加上武汉当地战斗在一线的8万余名医护人员,仅武汉一线的医护人员已约10万人,全国的抗疫一线医护人员不低于百万。同时,据民间不完全统计,活跃在武汉及全国各地抗疫一线的志愿者,也不下10万人。

正是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和志愿者,承担了治病救人挽救国难的主要重任。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疫情一线工作的人员,感染病情的几率非常高。目前,虽然尚无新冠 肺炎医护人员和志愿者感染人数的统计数据,但据统计,2003年非典期间,医护人员的患者人数约占非典患者总数的20%。据事后统计,非典死亡人数中1/3 是战斗在第一线的医护人员。即便是治愈,也会留下股骨头坏死等严重的后遗症。而在武汉疫情中,早在1月21日,武汉已经通报了1名患者传染武汉协和医院14名医护人员的案例。2月3日,湖南省衡山县东湖镇马迹卫生院药剂组90后副组长宋英杰,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因多日连续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猝死离世。2月3日,抗疫一线的武汉54岁志愿者何辉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无效死亡。据报道,何辉是武汉志愿者车队的一员,从除夕开始义务开车接送医护人员下班。类似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我们却鲜见国家有关部门对“因参与抗疫牺牲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承认、表彰和抚恤。

根据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可评定为烈士;而被评定为烈士后,其亲属将享受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等。从现行的《烈士褒扬条例》来看,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志愿者一旦发生死亡事件,理应纳入追认为烈士。但是,由于缺乏实施细节,无论是2003年非典期间因病牺牲的众多医护人员还是在此次武汉疫情中牺牲的志愿者,鲜见有追授为烈士者。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鼓励更多的医护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抗疫一线中来,我们强烈呼吁:

1、全国人大等立法机构尽快商议制定《烈士褒扬条例》实施细则,将“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和志愿者等相关群体”牺牲者,纳入明确的认定范畴,并及时给予“烈士”荣誉和待遇。如不能及时修订和完善,建议负责烈士认定的机构降低门槛,直接参照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

2、由中央政法委、中国红十字会等部门牵头,设置专项基金,对抗疫一线出现伤情等状况的医护人员和志愿者,拨付专款进行救治,对于出现后续遗留病症的进行长期义务救治。

总之,国难当头,无数医护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牺牲的危险,与战争期间冲锋陷阵的抛头颅洒鲜血并无二致。而且,由于医疗防护物资持续短缺,很多医护人员不得不将自己暴露在传染源和病毒面前,志愿者更是如此。我们紧急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们的请求,决不能伤了“一线战士”的心。

【建议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司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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