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广电原高层领导再获减刑7个月 曾借电视剧采购受贿500万元)

澎湃新闻10月8日报道 继两年前首获减刑后,安徽广播电视台(简称安徽广电)总编室原主任肖融今年9月再次被裁定减刑7个月。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2020)皖01刑更5284号《罪犯肖融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披露了上述信息。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肖融曾卷入波及甚广的安徽广电系列贪腐案。

2014年、2015年间,安徽广电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正厅级),原副台长赵红梅(副厅级),总编室原主任肖融(正处级),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正处级),办公室原副主任程朝阳(副处级),广告中心原主任王茂盛(正处级)等人均涉嫌受贿被查。

2015年9月,肖融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9年。相关判决书显示,肖融受贿金额超500万元。他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及有关人员的贿赂,并在采购《爱情公寓》《美人心计》《娘家的故事》《新京城四少》等多部电视剧及付款过程中提供帮助。

受贿500余万,为多部电视剧采购及付款提供帮助

公开资料显示,肖融,男,汉族,1957年1月12日出生,大学文化,曾任安徽广电总编室主任。因涉嫌犯受贿罪,他于2014年11月被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2月被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

2015年7月,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对肖融受贿案提起公诉。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融于2003年3月份至案发任安徽广电总编室主任,负责电视节目外购、财务审批等工作。期间,肖融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贿赂,共计现金541万元、金条9根,并在相关电视剧采购、付款审批等方面承诺或者直接为行贿人提供帮助。案发后,肖融退还全部赃款。

澎湃新闻梳理《肖融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发现,肖融受贿案涉及到为20余部电视剧采购及付款提供帮助,其中不乏《爱情公寓》《烽火佳人》《乱世佳人》《新京城四少》《春光灿烂猪八戒》等热播剧。

上述一审判决书披露,肖融曾收受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现金75万元。

吴某证言证实,其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有剧酷公司、辛迪加公司、好剧公司、剧芯公司、克顿影视公司等,主要是从事电视剧创作、制作、营销、发布等业务。剧酷公司生产制作的电视剧《娘家的故事》由安徽广电独播。给肖融送钱,因为他是安徽广电总编室主任,电视剧的采购由他负责审核,付款都需要他签字。该公司卖了很多电视剧给安徽广电,双方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与肖融的关照分不开。

此外,肖融曾收受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即辛迪加公司)副总经理钮某现金15万元、金条1根,并在采购《爱情公寓》《爱情自有天意》等电视剧及付款过程中为其提供了帮助;收受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监余某甲现金8万元、发行经理余某乙现金120万元,并在采购《老婆大人2》《新京城四少》等电视剧及付款过程中为其提供了帮助。

一审判决书还介绍,2014年11月,安徽省纪委在查处安徽广电原台长张苏洲案件中,向肖融调查有关问题。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肖融能够主动交待组织未掌握的个人受贿问题,并检举揭发他人涉嫌犯罪线索。

一审获刑9年,两次裁定共减刑14个月

2015年9月25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肖融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肖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一审宣判3年后,肖融首次迎来减刑。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8)皖01刑更4665号《罪犯肖融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罪犯肖融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至2018年5月获表扬奖励四次。另查明,该犯于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并履行了全部财产刑没收财产30万元。

2018年9月3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肖融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2020年9月22日,肖融再度获得减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肖融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但该犯系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依法应从严掌握。依据有关规定,裁定对罪犯肖融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信息,肖融的昔日领导、同样深陷囹圄的张苏洲、赵红梅也在今年获得减刑。

2020年3月,此前因受贿罪、贪污罪获刑14年的张苏洲被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1月28日起至2028年7月27日止)。

2020年9月,此前因受贿罪、贪污罪获刑12年的赵红梅被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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