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射对学生考评制度流程再优化的欠缺

文/马进彪

10月9日,有网友爆料称,华南理工大学一教授疑涉嫌性侵女学生。据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中心微博10月9日晚间回应,学校收到关于王雨磊不当行为的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现已查实,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10月9日,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王雨磊予以解聘。(界面新闻10月9日)

在目前语境下,此类新闻在公众心目中已不算真正的新闻。因为,其中的人物关系是固定的,那就是师生关系;其结尾也是标准化的句号,那就是对当事教授予以解聘。如果说有些许变化的话,那就是时间、地点、场景、主人公名称的变换而已。

显然,在大部分发生过此类事件的高校中,“主人公”们似乎都在按照同样的剧本在作戏。连接剧情的基本逻辑是,学生有需要,教授就有供给, 学生的目的在于通过考评顺利毕业,而这就是逻辑的基本起点。

学生希望的是顺畅地通过毕业论文,而这恰恰是一些教授的拿手好戏,只是剧情的场景不能出现在剧本中,基本上属于一些教授的学外加戏,教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为手中掌握着点头或是摇头的最大话语权。

而对于学生来说,则无法摆脱各种羁绊,最好的摆脱就是快速挤过狭隘的通道,这一篇翻过去了,才能了无牵挂。但如果碰上的是别样的教授,那么,这一篇的翻过就可能变成可怕的慢动作,甚至是画面静止的卡顿。

就目前来说,读研读博学生能否顺畅毕业,除了自己的努力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掌握在导师手上。从道理上说,这没有错,因为只有导师才最了解自己学生的学业情况,因此导师的话语权理所当然要大一些。

不过,虽然导师的话语权是理所当然的,但错就错在一些导师的自由裁量权发生了畸形膨胀,而这两权又是两个完本不同的概念。导师对学生的考评,当然会有一定的主观性,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也是有着现实的必要性。

但对于一些导师来说,因个人利益的需要,将本来有限的自由裁量权里塞满了私货,有的让学生为自己办家庭私事,有的让学生为自己免费打工,有的让学生当自己的随身秘书,有的让学生当自己的“生活助理”。

而对于学生来说,则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怕的是毕业过程出现差池,稍有不从或失误就可能前功尽弃,影响到走向社会的节奏,错失机会前程。因此,对于一些教授的侵权行为来说,学生始终处于被动位置。

对于此次事件,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中心称,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王雨磊予以解聘。如果仅从就事论事的小角度而言,这个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事,无悬念可言。

但是,如果从所有高校对读研读博毕业考评流程及制度的共性大角度而言,则只能表示谨慎乐观。因为在这个回应中,“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是最关键的中心句,予以解聘的结果也是由这个关键中心句得出。

诚然,教师的职业操守是自我行为准则的内因,是自律,但这却不能替代外部的他律制度。从这次华南理工大学事件来说,或者从新闻报道过的所有高校类似事件来说,其原因并不仅仅是“违背教师职业操守”,而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对读研读博学生毕业考评流程及制度的再完善和再优化的欠缺。

教师的职业操守非常重要,它是教师的职业灵魂。但离开了平时的制度建设,而只在出事之后大谈特谈职业操守,其实也是苍白无力的。

因此,既要狠抓教师的职业操守,也要狠抓导师对读研读博学生的考评制度建设。适度强化集体考评流程,适度弱化导师个人主观话语权,适度收缩导师的自由裁量权,在一系列对读研读博学生考评流程再造,和制度再优化中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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