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禁烟区域吸烟、遛狗不拴绳、非机动车违规行驶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将有法可依。日前,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批准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六部实体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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