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一系列和农村发展建设有关的惠民措施也在农村地区不断落实,一些村庄在国家全力扶持和发展下,现在也实现了许多目标,突出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村庄建设同时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改变。

当前,农村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土地和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人口流失之后导致土地资源被浪费,一些返乡建房的村民至今还没有实现户有所居。围绕着农村这一系列问题,这两年来,我国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深入农村推进了多项改革措施,其中有两个好消息需要农民了解,和你的权益有关,具体如下;

1、户籍制度将改革,农村分户不再困难

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随着“一户一宅”的实施,有些地方的农村,户籍部门和宅基申请部门也出现了不协调的情况,比如说;村民去申请宅基地被告知要先分户,而村民去户籍部门申请分户的时候却被告知要有房产,因此,很多村民也陷入了两难的处境,到底是先有宅基地还是先分户也成为了近年来村民常提起的问题。

今年为了解决一些措施相矛盾的情况,我国在发布的文件《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也明确提出了一项新措施。通知的内容要求各地要注意农村分户的合理性,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做好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这一项措施的公布,相信农民这几年遇到的分户问题很快也就会得到解决了。

2、保障村民住房权益,实现“户有所居”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大部分村庄的预留地和空闲地已经用完,村民在建房的时候也只能占用一些耕地,然而,随着村内农用地的不断减少,许多新增人口返乡建房的同时因为土地资源紧张等问题,一直都没有办法实现户有所居。

再加上过去这几年,农村实施一户一宅之后,各地区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严格化,许多村民至今都无地可批。

今年,为了保障村民的住房权益,我国在文件《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中也释放出了一个好消息。对于那些人均土地少,无法保障一户村民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我国将允许县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也就是说,在这些地方,上级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统筹好耕地的面积和数量,在不大量破坏耕地的情况下,由上级部门进行合理的规划,占用一些耕地进行合理的分配,保障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当然,这一消息的公布也不是说随意可以破坏耕地,占用耕地,如果有一小部分耕地被规划利用,那么就要采取互补的方式补齐原有的保护面积,保证耕地红线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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