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家買房可能是想用來投資賺錢,雖然房價一直在不斷上漲,但現在國家給樓市定下房住不炒的基調之後,房子正在慢慢迴歸居住屬性,所以一些投資價值比較大的房子就越來越不受歡迎。例如商住房的成交就因此出現了大幅度的下跌,數據顯示,在北京出臺相關政策之後,北京商住房成交量從2017年的11235套,跌到了2018年的3375套,下跌幅度高達70%!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一般商住房都位於城市商業中心地帶,存在較大的投資價值。但這種投資價值在房住不炒的行情下並沒有任何作用,實際上除了商住房之外,現在市場上還有兩種房子也不適合購買。

第一種:公寓。因爲現在各個城市都進行了嚴格限購的原因,很多購房者因爲沒有購房資格的原因往往會選擇購買公寓,畢竟大部分城市的公寓項目都不限購。儘管公寓也能滿足居住需求,甚至還能住得不錯,但在筆者看來購買公寓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公寓項目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不能落戶,在中國目前的戶籍制度下戶口跟很多東西都綁定在一起,例如養老、教育這些都跟戶口掛鉤。所以購買不能落戶的公寓的話,後期生活會受到很大的影響。除了戶口這個因素之外,購買公寓更直接的影響就是生活成本會更高,因爲公寓的水電收費標準、物業費要比普通住房高出不少,雖然每個月只是多幾十元,但幾十年累積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第二種:小產權房。如果說商住房和公寓的缺點是投資價值太大,那麼小產權房的缺點就是交易不受法律保護。說實話現在中國的房價很高,大部分年輕人可能工作一輩子都不能在城市裏買得起房,所以價格便宜的小產權房就成爲了不少剛需購房者的目標。但是問題是的小產權房的交易不受國家法律保護,如果發生糾紛的話,喫虧的只能是購房者自己。雖然大部分時候都不會出現糾紛,但一旦出現問題的話,那購房者幾十年的積蓄就有會打水漂,相信這種風險沒有人願意承受。當然不少人買小產權房是抱着未來會轉正的心態買的,但前段時間國土資源部明確發文規定:對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對於購房者來說,買房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居住,所以對於一些存在風險的房子購房者能不買就儘量不買。特別是在自己經濟實力暫時不夠的時候,沒必要爲了買房去選擇總價便宜的商住房、公寓或者是小產權房,否則最後喫虧的只能是自己。實際上隨着租房市場的不斷完善,購房者也沒必要一直執着於買房,在暫時買不起商品房的時候完全可以選擇租房居住,反正現在租房也能落戶,也能讓小孩子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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