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夜间,东莞石龙交警大队在辖区,源林路与滨江路交汇处,设卡开展酒驾毒驾专项行动。

10月8日0时许,民警见到一台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缓缓驶来,车上共搭乘三名成年人,属于超员驾驶。

民警拦停该电动车劝导驾驶员不得超载,竟然闻到非常浓郁的酒味,当民警想对驾驶员唐某进行酒精测试时,唐某推开了测试仪并坦言:“我是醉酒驾驶,不要测了。”

当民警多次重申,做酒精呼气测试是工作程序,需要数值来证明涉酒驾驶的情况时,唐某始终不配合,不停大声呼喊:“我都主动承认我醉酒驾驶了,还不好吗?你们还想怎么样啊!有人像我这么配合的吗?你们让我吹气就是摆明在骗我啦。”

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带唐某前往医院抽血,到医院后,唐某不愿配合做身份信息核实,还夺走民警手机,经检测,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1.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现场调查期间,唐某丈夫多次质疑公安工作,并高声呼喊,“你带上我们全部人回去(公安分局),你要不就带上我一起走!”

此时唐某出现抱住丈夫,连忙说我一个人回去(公安分局)就行了。据了解,10月7日22时,唐某与数名朋友在石湾某大排档吃宵夜,期间喝了1.2L的啤酒,10月8日0时,唐某驾驶电动车搭丈夫及朋友回家,不料在途经滨江路时被交警查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罔顾自身和他人安全。广东交警一直在严查酒驾醉驾,今年,广东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零酒驾”创建活动 。

开展为期3年的“零酒驾”创建活动

今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构建全社会联动治理酒驾格局,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省道安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零酒驾”创建活动,并公示首批参与我省“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单位名单,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并予以监督。一旦获评单位发生涉酒违法和交通事故,省级示范单位称号将予以撤销。

参与创建“零酒驾”活动单位名单

揭阳交警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暨“零酒驾”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出行安全,10月15日,揭阳市交警支队联合市禁毒办、空港经济区教育局、联合国寿财险揭阳中心支公司,在空港经济区渔湖中学举行道路交通安全与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当天,民警还在该校开展“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宣传和安全管理,在学校内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酒的良好氛围。

同时,民警还组织该校教职工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并向他们普及“一盔一带”安全常识,引导他们从我做起,坚决做到不酒驾、不醉驾,不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车辆,让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成为一种良好风尚。

编辑:言

校核:小刘

部分素材来源:东莞交警、揭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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