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道光年间,山东淄川的张家村里,有两户人家。一家的主人叫胡成,一家的主人叫冯安。胡、冯两家祖上有仇,到他们这一代仇恨仍然没有解开。胡家人多势众,冯安见惹不起胡家,于是便主动接近胡成,说话做事处处讨他欢心。

夏日的某一天,冯安在胡家喝酒,胡成多喝了几杯酒下肚后,借着酒劲儿吹开了牛,说了很多大话。胡成告诉冯安,不要每天为贫穷忧愁,多动动脑子和胆子大点,百两金银唾手可得。冯安知道胡成也不富裕,却这样吹嘘自己,不免心中不爽,奉承的言语中有些嘲讽味道。

胡成察觉冯安的话似乎有些嘲笑自己的味道,于是便将脸一沉大声说道:“实不相瞒,我昨日出门赶集,回来时天色已晚,正巧碰到一个商贩行贩回来,我见他包袱沉重,想其中金银必定不少,于是假意与他搭伴同行,走到南山的那个秃鹰岭时趁他不备,一推就把他推下岭去。后一想不妥,便又赶下岭去把那尸首拖到不远处的一个枯井里了。” 冯安听罢不禁大笑起来,连连说胡成在开玩笑。

胡成听后并不言语,起身走到里屋端出了一个箱子。当他将箱子往桌子上一扔时,只见“哗啦啦”一片声响,冯安顿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桌子上果然是一堆黄灿灿、白花花的金银。冯安心中大惊,难道胡成真的当强盗了?

从胡家出来后,冯安心中暗暗得意,这几年自己忍辱负重,实在是不容易。如今胡成杀人越货当了强盗,把柄在自己手里握着,这一下仇恨不但得报,而且还可以彻底击倒胡家,真是一举多得。

第二天一大早,冯安便到县衙告状,状告胡成杀人抢劫。县令费宜立刻派人将胡成拘押到堂,令其与冯安当堂对质。在大堂之上,胡成矢口否认杀人之事,说自己昨晚酒后发昏,得意忘形才说出这些大话,其实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费县令问胡成,既然说的是大话,那家中金银从何处来?胡成回答,自己的妹夫叫郑伦,颇有资产,托自己在本村买些田产。由于昨晚喝酒说了大话,所以就把这些买田产的金银拿去作证,以证明自己说的话是真的,实际上自己并没有真的杀人。

费县令当即让人找来郑伦,郑伦到堂之后承认确有此事。费县令又问出卖田地的人家,那家人也说确有其事。费县令于是告诉胡成,虽然有人证明这些金银的来历,但还是不能将他释放,必须亲自到秃鹰岭下的枯井里查探一番,才能够证明所言是真是假。

当天中午,费县令带着三班衙役押着胡成来到秃鹰岭下的枯井边上,费县令派出一个衙役到井里去看看。过了许久,那衙役在枯井下大喊起来。费县令当即让几个人下去帮帮忙,众人很久就从枯井里拉上来了一具血淋淋的无头尸体。押在一边的胡成见状,吓得差点昏死过去。

费县令斥问胡成,胡成浑身如筛糠一般,半句话也说不上来,只是跪在地上连连喊冤。费县令一听到胡成喊冤,不觉心中大怒,令衙役当场掌嘴。胡成被打了几十个耳光,牙齿都被打脱落,满嘴是血。费县令问胡成,枯井里的尸体是怎么回事?

胡成一句话也答不上来,费县令当即下令将他押入大牢关押,又将无头尸体存放在一处草房之中,并派人看守,不准任何人靠近。

第二天一大早,县衙四处张榜告示让被害者家属前来认领尸体。但是一连好几天过去,没有人前来认领尸体,甚至连一点动静也没有。一直到了第三天,衙门前终于来了一个20岁左右的妇人,此人生得眉清目秀,穿戴也很整齐。她自称是死者的妻子林氏,听说了告示之后,前来认夫。

林氏说她的丈夫名叫何甲,以贩布匹为生。几日前带着数百两黄金白银去湖南贩布,说是有一笔大财好发,没想到被胡成那贪心贼见财起意,杀人劫财。林氏在堂前哭诉,要求费县令为他做主,替丈夫伸冤。费县令问林氏是否看过了告示,女子说自己不识字,是听邻居说了此事后才来的。

费县令又问,既然只是听说,并未确定死者就是自己丈夫,为何如此肯定被害者就是自己的丈夫呢?林氏回答,邻居昨天回去告诉她,死者所穿衣服和他的丈夫一样,所以前来认尸。费县令于是带着林氏来到停尸体的草房前,让林氏去看看是否是自己丈夫。林氏进入停尸房后,看到死者所穿衣服的确与丈夫一样,但她不敢掀开白布来看,只敢站在远处哭泣。

费县令不勉强林氏,对她说胡成已经抓入大牢,就只等着判刑了。但是现在尸首还未找到,头颅不知被凶手藏在何处,所以还不能轻易判刑。费县令让林氏先回去等消息,等找到了头颅再派人通知她。林氏听罢,连连磕头称谢,然后回家去了。

第二天,费县令将昨日林氏前来认尸体的事情告诉了胡成,并让他老实交代头颅到底藏到哪里去了?胡成说不出来头颅藏在何处,衙役们押着他漫山遍野找头颅。结果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费县令问胡成,头颅是不是忘记藏在什么地方了? 胡成只得请求费县令再宽限几日,费县令准许了他的要求。

第三天,林氏前来衙门打探消息。费县令又问林氏她有几个子女,女子回答自己尚未生育。费县令又问何甲有没有亲属,林氏回答有一个表叔。费县令告诉林氏,胡成已经被关押,现在就差头颅没有找到了,找到头颅之后,就能定罪。到时候一定会为她伸冤,让她重新嫁人,不要有心理负担。林氏听罢,再次拜谢而去。

头颅找寻不见,费县令只得再张榜寻找,并悬赏一千个大钱。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一个叫王五的人前来献首。费县令解开布袋子一看,发现里面果然是一颗头颅。这颗头颅虽然已经略微有些腐烂,但是面目依然清晰可辨。问起头颅从何而来,王五说在村外不远处的小山上捡到。费县令当即传唤地保和林氏。二人来后,都证明是何甲之头。王五送来头颅,费县令依照约定给了一千大钱,打发他回村去了。

几日后,费县令张榜公示,附近村子但凡有想娶林氏的人都可以登门呈报。这道命令刚下,就有人上堂来登报,表示要娶林氏。费县令升堂一看,来人正是前两天到县衙献人头的王五。费县令于是又让人传唤林氏,林氏上堂之后,费县令问林氏是谁杀了她的丈夫,林氏回答说是胡成。费县令怒拍惊堂木说不对,杀死何甲的人就是她和王五。林氏和王五一听,顿时吓得浑身哆嗦,连连喊冤。

费县令告诉林氏,其实他早就已经知道了真相,所以一直拖延不判,目的就是想小心从事,看看里面还有什么冤屈没有。当初验尸之时,尸体停放在草房之中,林氏还未见到尸体就说尸体是丈夫的。费县令三番五次提醒林氏,仔细看清楚才能确定,林氏却死死咬定丈夫已死,可见林氏早知道丈夫已死的事实。

验尸之时,何甲所穿衣服一般,一望即知是贫苦百姓,王氏一口咬定丈夫携带数百两黄金白银出去贩布,这似乎与事实不符。审判未定之时,林氏三番五次前来问询,虽然表面哭得伤心,却每一次都从容不迫,丝毫没有焦虑感、紧张感。可见,林氏心中藏着秘密。费县令又对王五说,你说头颅是山上捡到的,这速度也太快了。你之所以如此心急前来献头,除了贪图赏金之外,就是想与林氏尽快成亲。

王五和林氏听罢,面色如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还未大刑侍候,二人就道出了实情。原来二人一直私通,却想做一对长久夫妻,于是在一个夜晚趁何甲熟睡之际,林氏起床放入王五杀死何甲,并将其头颅割下。割掉何甲的头颅之后,王五将尸体丢入南山秃鹰岭的枯井之中,头颅则藏在了王五家的院墙下。

但是,特别巧的是,胡成酒后吹牛,竟然弄假成真、歪打正着,竟然说出了一模一样的案情。所以,冯安以为找到了扳倒胡成的证据,于是将胡成告上县衙,这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王五和林氏签字画押,二人被判斩首。胡成被无罪释放,冯安以诬告罪被鞭打,并流放三千里。

奇案点评:

清代秃鹰岭无头尸奇案,又被称之为无头尸案。此案最奇的地方在于,胡成喝醉酒的一番戏言,竟然说中了枯井中真的有尸体。这种情况除了巧合,实在没有别的办法能说明原因。胡成戏言、冯安诬告、女子认尸、王五献头,费县令巧妙拖延,心细如尘,观察入微,并用奖重金、许配林氏等方法引蛇出洞,最终抓住了凶手,揭开了幕后真相。若王五不主动交出头颅,此案无解。这也正是费县令的高明之处,让罪犯主动交出证据。

自此,清代秃鹰岭无头尸奇案,宣告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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