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聞網訊(陳海林)“這地磅設在公路邊,又不影響公路通行,通融一下吧!”10月10日,南靖縣和溪鎮鄭某欲在國道邊安裝一臺地磅,被執法人員當場叫停。

當天,南靖縣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巡查時,發現319國道512km+820m處左側正在進行違法施工,存在施工人員擅自佔用公路用地、違法設置地磅行爲。執法人員當即責令當事人員立即停止施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得知,和溪村村民鄭某未經許可私自挖掘公路用地,擅自在319國道和溪路段公路用地內設置地磅,破壞公路設施,導致安全隱患出現。執法人員在現場勘查和了解情況後,當即要求施工人員立即停止違法行爲,並對其進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指出其擅自挖掘佔用公路用地的違法性和危害性,並依法下發違法通知書,責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地磅。

在執法人員的宣傳教育下,當事人認識到其違法行爲的錯誤及嚴重後果,當即停止施工。10月13日,當事人自行拆除了違法設置的地磅,並按要求對破壞的公路設施進行修復、恢復原貌。

來源:漳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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