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两部宣传大片联袂而至!

小伙伴们,快点观看吧~

看完之后,

是不是对人口普查的重大作用

和非凡意义更清晰、更明了

是不是更加期待这次人口普查

没过瘾吗?

好,再来一部~

一玉口中国,一瓦顶成家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请支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已从10月11日开始,持续到10 月31日结束。2020年10月16日,1057《音乐朋友圈》节目特邀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组组长田天做客直播间,为大家普及本次人口普查相关知识。

1、10月11日起开始人口普查全面摸底登记,摸底登记和普查标准时点11月1日有什么联系?能否介绍一下普查员要开展哪些具体工作?最近有住户反映没有普查员入户,请问是什么情况?

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工作已从10月11日开始,持续到10 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摸底进度已完成10%,随着普查员的熟练程度不断提升,速度还会增加。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县级普查机构颁发的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用手机扫一扫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关于住户反映没有普查员入户的问题,首先,今年人口普查遇到一个特殊情况,就是疫情。当前疫情常态化大背景下,国家、省对人口普查“入户”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线上接触方式开展,得到对方授权后可以不见面填报普查表。其次,我们的普查员联系每家每户时,只需要一名家庭成员申报家庭信息,并不是与每一个人都要见面访问。最后,我们的摸底工作刚开始5天,后面还有15天的时间,请耐心等待普查员与您联系。

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2、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而且,市人普办建立了《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保密制度》(办字37号),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普查对象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3、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这次普查有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数据质量,市政府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其次,强化执纪问责。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已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并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再次,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通过科学制定普查方案,认真培训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切实加强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量。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进而配合普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申报质量。

4.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搞人口普查,如何保证数据的采集质量?

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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