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11時許,海安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羣衆報警稱,在胡集街道鍾涵村某商店旁,有人酒喝多了與其糾纏。接報警情後,城西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處置。

民警到場後,發現系劉某酒後在此處阻止商店老闆關門,並通過多種方式對商店老闆進行毆打。民警遂依法傳喚其到城西派出所接受詢問,過程中劉某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且胡攪蠻纏、推搡辱罵民警,引發羣衆圍觀,造成惡劣影響,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強制傳喚。

在返回派出所途中,劉某囂張氣焰不減,不斷辱罵、威脅民警,持續抓打民警,致民警多處軟組織挫傷。

儘管劉某在清醒後立即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並連連表示十分後悔,但法律不是兒戲,劉某最終爲自己的酒後狂行付出了代價,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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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 海安公安微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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