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0年靜寧縣“三支”招募考試筆試將於2020年11月1日上午進行,爲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筆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現將有關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年縣選“三支”招募考試准考證須由考生本人領取,一律不得代領。在領取准考證時佩戴口罩,現場申領“健康碼”。來自低風險區、健康碼“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的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方可領取准考證。來自中風險區、健康碼“黃碼”的考生,須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未持有核酸檢測證明的,應至少提前48小時來靜接受臨時留觀並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爲陰性,方可領取准考證並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來自高風險區、健康碼“紅碼”或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集中隔離至少14天結束的證明和不少於兩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方可領取准考證並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報告,除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因不能提供核酸檢測證明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生應至少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入場時,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如發現體溫≥37.3℃,需現場接受體溫複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對於連續三次測溫≥37.3℃的考生,由考點醫護人員綜合判定後決定能否參加考試。逾期到場,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3.考試期間,考生應自備口罩,在考點入場至考後離場等人羣聚集環節,須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後按規定有序離場。

4.考試入場及考試期間,考生如出現異常症狀,需要接受健康檢測或者轉移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由此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因體溫檢測超出開考半小時的不得參加考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5.考生應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對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6.考試前14天內,考生應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羣流動性較大、人羣密集的場所聚集。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避免感冒,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

二、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考生憑《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報考人員,應在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2.考生入場前須進行安全檢查,筆試所需的文具(中性筆、2B自動鉛筆、橡皮、墊板)由考點統一配備,只允許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入場,考生不得佩戴任何首飾,嚴禁將包括手機、電子(智能)手錶、智能手環、項圈等在內的任何電子、通信、計算、存儲設備帶至座位,考試過程中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

3.考點不負責考生隨身物品的存放,考生進入考點前自行做好與考試無關物品的寄存。

4.考生須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有違紀違規行爲、故意擾亂考試錄用工作秩序、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處理。參與有組織作弊、替考、電子作弊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考試當天提前到達考點,預留充足的防疫檢測時間,避免耽誤考試。

各位報考人員請仔細閱讀以上事項,預祝考試順利!

2020年靜寧縣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四支”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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