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是儿童期最常见的呼吸道慢性疾病,国内患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疾病负担严重。《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年版)》,结合国内儿童哮喘的临床诊治经验及研究数据,对儿童哮喘规范化诊治提出建议,有助于提高哮喘的临床管理水平。关于儿童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和急性发作期的治疗,该建议主要提出以下内容。

长期治疗方案

1. 常用治疗药物:

治疗哮喘的药物主要分为缓解药物、控制药物和附加药物3大类:

(1)缓解药物用于快速解除支气管痉挛、改善症状,常用的有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吸入短效抗胆碱药物等。代表药物为吸入型SABA,在出现哮喘症状时按需使用,不宜单用。其代表药物沙丁胺醇能快速、强效舒张支气管,有效改善气道阻塞,缓解患儿症状。左旋沙丁胺醇是其发挥药物疗效的主要成分,疗效更好,不良反应更小,用药剂量更少。

(2)控制药物通过抗炎作用达到控制哮喘的目的,需每日用药并长期使用,主要包括吸入糖皮质激素(ICS)、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ICS‑长效β2 受体激动剂(LABA)复合制剂等。ICS是哮喘控制治疗的优选药物,但是长期使用时要注意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LTRA可有效抑制半胱氨酰白三烯,改善呼吸道炎症,是儿童哮喘控制治疗的备选一线药物。我国仅有孟鲁司特可应用于儿科临床,LTRA单药治疗方案适用于轻度儿童哮喘的控制治疗,该药也可与ICS 联合应用于中、重度儿童哮喘的治疗。

(3)附加药物主要以抗IgE单克隆抗体(奥马珠单抗)为代表的生物制剂、长效抗胆碱能药物(LAMA)如噻托溴铵等,主要应用于难治和重症哮喘。此类药物作为前述控制药物的附加治疗,不单独使用。

近年来生物制剂的研发和临床应用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奥马珠单抗已在我国儿科临床应用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抗白细胞介素5抗体(美泊利单抗)也已在国外被批准用于6岁及以上严重嗜酸粒细胞性哮喘儿童。

2. ≥6 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分为5级,通过对儿童哮喘症状控制水平及急性发作次数和严重度的综合评估,考虑适时升级或降级治疗。初始治疗1~3个月后,根据症状重新评估是否需转诊至专科门诊(表4)。ICS‑LABA联合治疗是该年龄段儿童哮喘强化治疗或初始治疗控制不佳时的优选升级方案。

3. <6岁儿童哮喘长期治疗方案:

分为4级,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对大多数儿童可从低剂量ICS(第2级)开始进行控制治疗,或选择LTRA治疗方案。如果低剂量ICS不能控制症状,优先考虑加倍ICS剂量(中剂量)。根据喘息情况按需使用吸入型SABA以快速缓解症状(表5)。对于<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在考虑升级治疗前需仔细评估儿童喘息病情及急性发作次数。

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儿童哮喘急性发作起病缓急和病情轻重不一,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也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主要临床表现为突然发生或加重的咳嗽和喘息,肺部可闻及呼气相哮鸣音。当气道严重阻塞时呼吸音明显减弱,此时哮鸣音可减弱,甚至消失(沉默肺),常伴有呼吸衰竭的其他相关体征。临床工作中,准确判断哮喘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至关重要,需尽快识别出重度、危重度哮喘发作者,急性发作的严重度分级标准可参考指南。

哮喘急性发作时需尽快采取恰当的治疗措施,以迅速缓解气道阻塞症状。因大多数哮喘急性发作发生在院外,应正确指导哮喘患儿和(或)家长如何在出现哮喘发作征象时及时吸入SABA。如经SABA治疗后喘息症状未能有效缓解或症状缓解持续时间短于4 h,应即刻前往医院就诊。对于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或对初始治疗反应不佳的患儿,应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监护。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流程可参见指南,表6为儿童急性哮喘治疗常用措施和药物。

以上内容摘自: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儿童呼吸专业委员会.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年版)[J].中华儿科杂志,2020,58(09):70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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