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犹如行走的“定时炸弹”

不仅会对车辆本身带来影响

也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

和道路交通环境带来危害

一直以来,区公安交管大队、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城管执法大队组成治超大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辆放行一辆,全面净化辖区内道路交通环境,筑牢安全防线“防护网”。

2020年截止至今,共查处货车超载超限483起。

//部分违法车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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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违法车牌:赣B29712

违法时间、地点:2020-1-9,南康区龙岭镇

违法行为:该车核定总质量31吨,实际总质量73.68吨,超限超载率137.7%,属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2000元,记6分。

违法车牌:赣B92996

违法时间、地点:2020-3-16,南康区朱坊乡

违法行为:该车核定总质量31吨,实际总质量71.88吨,超限超载率131%,属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2000元,记6分。

违法车牌:赣B38482

违法时间、地点:2020-7-27,南康区唐江镇

违法行为:该车核定总质量31吨,实际总质量68.41吨,超限超载率120%,属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2000元,记6分。

违法车牌:赣B98609

违法时间、地点:2020-1-13,南康区龙岭镇

违法行为:该车核定总质量31吨,实际总质量67.2吨,超限超载率116.8%,属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2000元,记6分。

违法车牌:赣B35218

违法时间、地点:2020-5-12,南康区朱坊乡

违法行为:该车核定总质量31吨,实际总质量65.55吨,超限超载率111%,属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2000元,记6分。

违法车牌:赣B39938

违法时间、地点:2020-6-30,南康区太窝乡

违法行为:该车核定总质量49吨,实际总质量90.07吨,超限超载率80%,属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1700元,记6分。

南康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

不要为了“多拉多赚”而忽略安全

平安才是最大的效益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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