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傍晚,在京密路出京方向,一辆自行车被撞在地,肇事摩托车司机弃车逃跑,他以为车留在原地就没事了,这种行为并不属于肇事逃逸,事实真的如此吗?

2020年7月12日下午6点多,在朝阳区四元桥东京密路出京方向,一辆摩托车撞倒了一辆自行车。

摩托车司机与自行车驾驶人短暂交流了一会,没想到几分钟后,司机将摩托车扔在了现场,带着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了。接到群众报警后,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的民警赶往了现场。

伤者舒先生告诉民警,他被撞倒后昏迷5分钟,才醒过来,醒后开始头晕。

看到舒先生一直在呕吐,民警赶忙联系了120急救车。经诊断,舒先生大脑挫伤出血,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伤势严重。

民警在对事发现场勘查中,未发现任何肇事逃逸司机的有效信息,舒先生由于头部受伤严重,也记不清事发当时的情形。

为了尽快抓获肇事逃逸司机,机场大队民警李汝新、杜文斌连夜对事故现场展开勘察与走访。然而,由于事发沿线道路施工,导致公共视频停用,无法正常调取。

通过摩托车上挂有的外卖平台箱子,民警判断肇事司机为一名外卖快递员,经过联系平台对方告知,该车辆已经多次转手,目前车辆的具体所有人无从查证。

通过查询,民警发现该摩托车在朝阳区东四环有多起违章,驾驶员也从未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

通过细致周密的调查,民警找到了驾驶这辆摩托车的司机。

范某,53岁,目前驾驶证处于注销的状态,另外,他一直没有给摩托车上保险。

肇事司机范某称,自己无证驾驶,事发时不敢报警处理,并自认为把肇事车辆留在现场,就可以不算肇事逃逸。

民警说:逃逸有两种,第一种是驾车逃逸,另外一种是弃车逃逸。

目前,肇事司机范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面临罚款与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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