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组织人事报》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

党的一大纲领决定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明确规定有5名党员的地方可以建立地方委员会,并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这表明,我们党成立伊始就是一个目标明确、组织严密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的第一个章程,详细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党的组织系统、结构以及党的组织原则。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党中央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法规性文件。党的四大更是要求将组织建设放到首要和突出的位置,大会决定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明确规定党的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有3个党员就可以成立一个支部,支部下设党的小组。

党的六大首次提出了“组织路线”的概念,但并没有解释其具体内涵。在组织问题上六大突出强调领导干部的工人身份出身。之后,受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在组织建设上推行宗派主义的干部路线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党内斗争方针,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受到严重损害。不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地方层面,党的组织建设却得到了创造性的发展。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指出,发展新党员要注重质量,明确了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忠实、有牺牲精神、没有发洋财观念、不吃鸦片、不赌博等6个条件。三湾改编和古田会议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历史节点。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综合前17年党在组织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并提出了“才德兼备”的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毛泽东说,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这一系列正确论断和决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组织路线(主要是干部路线)正式确立。一年之后的1939年,我们党就提出了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

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在党的组织建设历史上创造了多个“第一”,如第一次决定设立党组,第一次在党章中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次把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写入党章,第一次将党的性质明确写入党章等。在正确的组织路线的指引下,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全党达到空前团结,党先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和解放战争的胜利,领导人民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新生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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