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组织人事报》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邓小平视察深圳。

经济特区在40年的改革开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作为新生事物,它经历了各种压力和阻力。每次风浪关头,邓小平都站出来给特区信心,推动经济特区坚定前行。

“不要老是议论,看准了就干”

改革开放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没有现成经验可学,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办经济特区就是探索的一个突破口。

1977年11月,邓小平到广州视察工作,在听取广东省委汇报深圳地区的“逃港”情况严重时敏锐指出,这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1978年,为寻求改革突破的良方,党和国家领导人频繁出国考察,十几位副总理和副委员长以上的领导人先后20次访问了50个国家。

同年6月下旬,在听取谷牧汇报出访西欧考察团的情况后,邓小平提出:“形势不可错过,胆子大一点。不要老是议论,看准了就干。”

“还是叫特区好”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块地方,作为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邓小平非常赞同这个富有新意的设想,并在谈到名称时说: “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同年12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特区筹建的专题汇报会,正式提出了“经济特区”的概念。

1980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强调继续实行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几个特区的决定,并提出“步骤和办法要服从调整,步子可以走慢一点”的建议。

“办特区的路子走对了”

针对深圳建立经济特区后,特区是否在向资本主义改革的质疑,1984年1月22日,在农历春节前夕,邓小平前往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考察,这算是对经济特区成立五年后的一次“综合考试”。在几天的实地参观视察后,28日晚,邓小平在和港澳知名人士会谈时满意地表示:“办特区是我倡议的,看来路子走对了。”之后,他为珠海、厦门、深圳三个经济特区作了题词。 2月14日,在离开特区到上海后,邓小平意味深长地说:“现在看,开放政策不是收的问题,而是开放得还不够。”24日,邓小平回到北京后,在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他对经济特区和上海的考察作了总结: “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邓小平还提出在特区以外,开放港口城市、开发海南岛的建议。同年,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还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经济特区办不下去的猜测烟消云散。

“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商品经济的作用。此时,特区经济蓬勃发展,吸引着全世界的关注。当时国内外有一种说法,认为深圳的经济结构是以对国内其他地方的转口贸易为主,因此特区是赚了内地的钱。对此,1984年6月29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指出:“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它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不成功是一个试验嘛。”他对经济特区出现的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包容。同年7月15日,邓小平再次和外宾谈到特区:“深圳的发展还是很快的,但毕竟是个试验。”对会不会因此改变对外开放的政策,邓小平回答说:“开放政策和经济改革是要坚持到底的,不会变化。变,就没有出路。”但邓小平也指出,这“中间一定会有曲折,甚至于犯大大小小的错误。那不要紧,有了错就纠正”。这就坚定了把经济特区办下去的决心。8月1日,在会见日本公明党访华代表团时,邓小平又分析了经济特区存在的问题。特区的经济从内向转向外向,还处于刚起步阶段。对于“深圳是个试验”引起的“中国的政策是不是又要改变、以前关于经济特区的判断是不是被否定了”的议论,邓小平作了解释:“我要肯定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第二句话是,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这两句话不矛盾。我们的整个开放政策也是一个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总之,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但在开放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邓小平的几次讲话及时表明了中央对经济特区的态度,许多谣言不攻而破。

“特区姓‘社’不姓‘资’”

1991年是不太平的一年,国际社会处于激烈动荡中,西方加紧了对中国的制裁。又有人开始担心改革开放会滑向资本主义,关于经济特区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再次尖锐地提到人们面前。1992年初,邓小平离开北京,前往阔别八年的深圳。也就是这次,邓小平彻底回答了一直羁绊特区发展的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即“三个有利于”标准。

邓小平开门见山地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并有理有据地进行了说明,在深圳,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这部分外资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不要怕“三资”企业,我们的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针对一些人提出的“‘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的疑虑,邓小平更是直接回应:“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这句话一锤定音,持续了十多年的争议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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