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小马到土湾派出所报警称,他放在桃花里小区家中电视柜上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有1千多元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小马称自己和室友刘某共同租住在一起,两人是大学同学,近期正在找工作,刘某平时有打麻将的爱好,花钱比较大手大脚,怀疑是他把自己钱包拿走了。

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确定钱包丢失时间和刘某在家的时间。在民警严厉的法律告知和仔细询问下,刘某始终坚持称自己没有见过小马所说的钱包。于是民警再次来到小马家中,对家中物品进行了仔细翻找,终于在报警人准备丢弃的背包夹层找到了钱包,挽回了经济损失。

原来,小马在周末参加完一场招聘后将钱包放进背包里,后来一时遗忘了。小马握着民警的手说道:“太感谢你们了,若不是你们,我可能将钱包扔掉了,还错怪了刘某。”

民警提醒市民朋友:贵重物品一定要放在妥善的地方,以免丢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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