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消息,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開業申請獲批,銀保監會官網今日公佈了批覆全文。

北京銀保監局批覆稱,批准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開業,營運資金要求爲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中外匯營運資金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人民幣營運資金1億元人民幣

批覆全文如下:

北京銀保監局關於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開業的批覆 

京銀保監復〔2020〕681號

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籌)

你籌備組負責人程偉簽署的關於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的開業申請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20號,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國銀保監會令2019年第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中國銀保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19年第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批准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開業,其名稱爲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行Habib Bank Limited Beijing Branch)。

二、營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A座25層02-07,08C單元。

三、營運資金: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中外匯營運資金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人民幣營運資金1億元人民幣

四、該分行在下列範圍內經營對各類客戶的外匯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業務

(一)吸收公衆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四)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五)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

(六)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七)辦理國內外結算;

(八)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從事同業拆借;

(十一)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二)提供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十三)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該分行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

五、覈准程偉該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六、該分行須按照《條例》、《實施細則》和《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開業前的有關手續。

此復。

2020年10月15日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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