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財政部:計劃單列市財政管理體制調整需要統籌考慮、審慎研究

財政部網站10月15日發佈的《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115號建議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披露了財政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的“關於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五個計劃單列市向省級財政上繳地稅的建議”的具體內容。

財政部在成文於9月1日的《答覆》中介紹,“城市計劃單列是在保持行政隸屬關係相對穩定的情況下,通過完善經濟計劃、財政管理等制度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關係所進行的探索。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陸續對重慶、武漢、瀋陽、大連、廣州等十四個城市實行了計劃單列。1993年,爲推動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合理劃分各級政府財政事權,中央取消了省會城市的計劃單列。1997年,重慶改爲直轄市,保留了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等五個計劃單列市。”

《答覆》指出,“計劃單列市體制實施以來,爲促進區域中心城市加快發展,形成新的增長極做出了較大貢獻,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客觀上也存在所在地區省級政府的調控能力弱化,以及部分計劃單列市城市的輻射功能和自我發展空間受到制約等問題,需要在改革發展中適時加以調整完善。”

“您提出的計劃單列市向省級財政上繳地稅的建議,對於完善計劃單列市財政體制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從目前來看,計劃單列市財政管理體制調整,涉及現行行政管理體制以及計劃單列市和所在省的利益關係調整,需要在充分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統籌考慮,審慎研究。”財政部在《答覆》中指出,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要求,結合您提出的建議,深入研究完善計劃單列市財政管理體制,更好地發揮計劃單列市和所在省份的積極性,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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