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I体系建成在即 促版权行业蓬勃发展

为维护版权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利益分享机制,推动版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创造性地提出了以“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igital Copyright Identifier,简称DCI)为基础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DCI体系。 DCI体系构建版权服务全流程,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版权保护的重要支撑。DCI体系以DCI标识、验证、特征提取、监测取证和区块链等技术为核心支撑,具备“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版权费结算认证、监测取证快速维权”三大基本功能,建立起了包含确权、授权、维权在内的版权服务全流程。通过DCI体系可以方便查验作品的权利人及归属状态,有效解决版权保护的痛点,版权费用结算认证和监测取证功能则可以实现透明结算,有效厘清创作者和产业界的权利归属。

2020年9月9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华为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加快构建我国自主创新的DCI体系,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版权产业新生态,促进互联网版权生态治理与创新发展。

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将网络版权产业定义为:以版权制度为存在基础,与版权保护息息相关的网络经济活动和产业部门的集合。

2020年5月,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9)》,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9584.2亿元,同比增长29.1%。从2013年至 2019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总规模相较2013年的2157.8亿元增长超过3倍。

从市场结构来看,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核心业态走向稳定,产业结构更加多元,盈利模式逐步成型,新业态展示出巨大潜力。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分为九个子类。

2019年,网络新闻媒体和网络游戏依然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核心业态,二者市场规模合计占比63.7%。其中,网络新闻媒体市场规模在所有细分业态中保持首位,规模占比较去年有所提升。

盈利模式以广告和用户付费为主

2019 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盈利模式主要包括用户付费、版权运营和广告收入三类。其中,广告及其他收入达5060亿元,占52.7%。用户付费规模达4444亿元,占46.4%。版权运营收入规模达83.4亿元,占0.9%。

用户付费占比略有下降

2016-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规模连续增长,盈利结构占比一度超过50%。但随着下沉市场的开拓,四五线城市及农村用户更习惯于“免费+广告模式”,这拉动了广告收入增长。因此2019年用户付费占比为46.4%,相较于2018年的49.7%略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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