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明知道他在屋里,就这么简单就走了?”在执行现场,面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范学谦法官的决策,申请执行人张某十分不解。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签订借款合同,向张某借款4.8万元,约定借期三个月。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王某却总是借故不还。本案经红旗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便人间蒸发,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过经济往来,可能更了解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便请申请执行人利用双方共同的朋友圈,细心查找王某的踪迹,一旦有所发现立即联系法院。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24日,申请执行人发现王某在某小区现身,便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长时间敲门均无应答,正准备撤离时,却发现其家窗口处有人影正悄悄向外张望,执行法官立即返回,再次敲门对其做思想工作,仍无人应答。范法官心生一计,带领全体干警大张旗鼓的撤离,由申请执行人在楼下蹲守,为避免与其“失之交臂”,执行干警还在小区门口蹲守,一旦王某放松警惕出门,便立即将其拘传。

等待了两个小时后,放下警惕的王某出了门,执行干警一拥而上,成功将其拘传回院。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被执行人王某畏于法律严惩措施的威慑力,列出还款计划,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

来源: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作者:禹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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