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國家藥監局在其網站發佈《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含汞體溫計在日常生活中更多被稱爲水銀體溫計,據2014年的統計,在中國的醫院和家庭市場中,分佈着5000萬支水銀體溫計。但由於水銀本身具有毒性,若不慎打破會造成身體危害,全球多個國家已經陸續禁用含汞的醫療器械。

九安醫療等是國內最主要的體溫計生產商,但從2013年起便在天津進行“含汞醫療器械淘汰能力建設”項目試點,現如今該公司已大量生產紅外線體溫計,並正開發藍牙體溫計。

據悉,本次《通知》是中國對於2013年在日本簽署《水俁公約》所承諾責任的履行。迄今爲止,締約國已超過50個。

以下爲通知全文▼▼▼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

藥監綜械注〔202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佈的第38號公告(以下簡稱38號公告),《關於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汞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生效,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爲貫徹落實《汞公約》和38號公告,做好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的註冊和生產有關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註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註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註冊,但限定其註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准予註冊的,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限定其註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指導轄區內相關企業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相關工作,切實履行《汞公約》及38號公告有關要求。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如果不小心將水銀體溫計摔碎 我們該怎麼正確處置呢?▼▼▼

來源: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編輯:孫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