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邬玲玲通讯员刘俊报道:10月19日,宜城市召开会议,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

会议宣读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总结通报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情况,部署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2021年,宜城市城乡居民征收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4日,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正方指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政策,明确目标,扎实推进这项工作;要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尤其是对精准扶贫、低保、五保、孤儿、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做到全员参保,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确保圆满完成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

【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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