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到成都大學書記的事,心中久久不能平靜。憤慨之餘更多的是痛惜,何必呢?

是啊,何必呢?

但是,孫悟空當年要是低了頭,那他還是孫悟空麼?

一開始,猴子遭遇不公,是被安排了個弼馬溫的職位。

沒關係,不就是一個職位嘛,好歹還是一個有編制的工作,不用在意。

然後,雖然升爲“齊天大聖”,但是蟠桃會上卻沒有邀請孫悟空,說明在天庭眼中,並沒有把所謂的“齊天大聖”當回事。

也沒關係,不就是一場宴會嘛,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後來孫悟空大鬧天宮,天庭請來了如來佛祖。佛祖一開始的態度也比較明確:你好好認個錯,這事就算過去了。

不就是被放在斬妖臺上刀劈火燒,還被扔進了八卦裏面煙熏火燎燒了七七四十九天,這也沒什麼嘛。

如果孫悟空當時在最後見如來的時候,低個頭認個錯。又怎麼會有在後來,忍受500年漫長的五指山之災。

因爲“一時衝動”,換來整整500年的災禍,怎麼看怎麼不划算。

何必呢,當時低個頭不就行了?500年的時間,逍遙快活他不香麼?

孫悟空選擇了絕不低頭。

這次你低了頭,下次就得跪下,再往後就趴在地上……

退一步換來的,不一定是海闊天空,往往是得寸進尺。

在孫悟空心中,有自己堅守的東西,比什麼都珍貴,甚至是的生命,那就是他心中的那一份“真”。

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尊重我侮辱我,那我只能採取一些“沒有辦法”的辦法。

那人,憑一己之力抗爭一個“利益團”。最終的結果是,自己頭破血流,依然難以撼動他們一絲一毫。

低個頭是不怎樣,裝聾作啞守着自己的小蛋糕,有何不可?

但是讓一個有志之士,做違背初心的事。豈不是讓孫悟空,接受天庭的鄙視?

這可能麼?

那些偉大的人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爲他們從來不動搖自己心中的信念。

英雄的鬥爭,很難一次成功。

但凡偉大的改革都是前仆後繼的,有志之士一個又一個的不斷衝擊,纔有了最後翻天覆地的變革。

正如魯迅先生所說,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面淋漓的鮮血,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

正是因爲那些,不惜以生命爲代價,向世界發聲的人。讓黑暗的地方也有希望。

而他們,是民族的脊樑,是這個世界光明的火種。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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