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0年10月20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供销社、县计生协会、县文联、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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