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有愛情,就會有分手,畢竟不是所有人第一次就會遇到真正適合自己,能夠攜手一生的人。

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該放手就要放手,分手在某些時候也是一種責任和態度。

既然不愛了,就要看得開、放得下,過激行爲毫無益處。

淡然的面對分手,並不是聖人,也不是絕情,而是對一段感情的尊重。

不怨也不恨,不吵也不鬧,纔是一段感情結束最好的樣子!

指責、抹黑對方

一般分手後,大家會選擇和前任相忘於江湖,從此不再提及是最好的。

但是有些人卻不這樣想,分手了心裏不痛快,於是心生怨恨,我好不了,你也別想好。

於是到處宣揚對方的壞習慣,甚至編造各種缺點去抹黑對方。

對於分手的原因也矛頭全部指向對方,彷彿自己就是一個被欺騙了感情的人,被玩弄過後拋棄了一樣,萬人可能會生出同情心,但是在知情人看來不過是小人行徑。

死纏爛打騷擾對方

於是開始無休止的騷擾對方,無論是甜言蜜語試圖挽回也好,還是惡語相向咒罵對方也罷,其實對於這段已經結束的感情於事無補。

有些人甚至不斷出現在對方的生活中,打擾對方的正常生活,看似用情至深,實則可笑至極。

這樣只會讓對方在失去這段感情的痛苦之後,更加看清你醜陋的本質。

對方也會慶幸,分手對自己來說,或許是一件好事。

威脅對方甚至自殘

愛情沒了就是沒了,大不了哭一場重新再來,這個世界沒有誰離不開誰,太陽每天都會從東方升起,有些路你一個人也能很堅強地走過去。

可有些人卻不這麼認爲,無論什麼原因導致的分手,都不能正確的面對愛情,面對自己。

甚至一再的威脅對方,甚至以自殘來試圖挽回失去的愛情,可以說這種做法愚蠢至極。

感情只不過是一段經歷,分手了也說明兩個人之間並沒有緣分,這種事情本來就強求不得,更何況用這種極端的方法挽回。

通常來說毫無用途不說,即使真的“挽回”了,那也不是因爲愛情,值得嗎?

分手後,能做到不怨恨、不悲觀、不指責、不大吵大鬧的都是什麼人?

有人說是聖人,有人說是無情之人

可聖人也有感情,聖人也會罵人。無情之人不會怨恨、悲觀、指責、大吵大鬧,那麼就是說,有情之人就註定會怨恨、悲觀了?

顯然不可能,分手以後有各種情緒都不爲過,但也只侷限與自己身上,而不是牽連對方。

分手,哭也好、鬧也好,怨自己也好,恨對方也罷,自己發泄完就算結束了,這纔是一段感情結束該有的樣子!

難道分開以後,吵的歇斯底里,不可開交,你的內心就能平靜了?指責、怨恨、大吵大鬧就能痛快了?

顯然不會,只會讓自己的情緒更加難以平復,讓原本註定成爲路人的彼此,有可能走上仇人的對立面,這就是面對曾經愛過的人該有的樣子?

不怨不恨,不是因爲曾經不愛或是不在乎,而是因爲愛過了,懂得了,想通了,所以放下了。

要走的人你留不住,要留的人你趕也趕不走,歲月流轉,曾經的記憶回想起來應該仍有一絲遺憾,而不是浮現出一張厭惡的嘴臉。

分手,就應該有個分手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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