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前妻未嫁,老丈人死了要去嗎?

前妻未嫁,那麼也就算不上老丈人了,應該算是前老丈人,去世之後要不要前往奔喪,我因爲主要取決於三個方面:

一是你和前妻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話,你是應該去的,你的身份不是前女婿,而是孩子的父親,夫妻離婚,只要是有了孩子,你就不可能與對方的家庭毫無瓜葛了,孩子是你的後代,也是前妻家的後代,有着一樣的血脈,是割不斷的,所以在一些大事上總是免不了要交際的,孩子的姥爺去世,當爸爸的去奔喪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是你和前妻一家的感情如何。如果你們當年離婚的時候鬧的不可開交,雙方水火不容,前妻一家對你意見很大,那麼你就沒必要去找那個不自在了。當然,有很多家庭離婚了,雖然妻子態度不好,但岳父母的態度一直很友好,那麼這種情況我認爲你知道了還是應當去的,而且這種事情,你去了誰也挑不出理兒來。

三是看你前妻的態度。你應該徵求一下你前妻的意見,自己去合適不合適,如果前妻不願意你去,那麼你就不要去了,免得大家見面都尷尬,而且人家未嫁不代表沒有男朋友。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關係沒有到撕破臉皮的地步,通常來講還是應該去的,但爲了避免見面時的尷尬,一般是禮到人不到,可以讓朋友把人情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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