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哈克特先生通过点评多次中超判罚后注意到,中国足球界对手球规则存在疑惑,甚至出现了足球规则中已经不存在“故意手球”的说法。对此,哈克特先生予以了详尽解释。

他告诉公众,《足球竞赛规则》并没有删除“故意”(deliberately)这一用词。

哈克特是最为资深的首批英超裁判,也是英格兰足球裁判体系奠基人,目前担任国际足球理事会技术顾问、欧足联裁判委员会技术顾问。他曾被评为FIFA史上百佳裁判。

以下是他在“故意手球”问题上所进行的详细阐释。

最近两版的《Law Of The Game》(中文译作《足球竞赛规则》),在Law 12即第12章关于“手球犯规”的判罚尺度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许多歧义。

许多足球工作者、技术人员甚至是身经百战的职业裁判,也会在犯规中“故意”一词是否依然存在的问题上出现失误。

这很正常,曾经在中超执法许久的一位世界级裁判,也曾犯下过同样的错误。在他给《每日邮报》的专栏里提到:《足球竞赛规则》早在两年前就将“故意”(deliberately)一词给删除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至于所谓的“删除理由”,通常给出的说法是“难以界定主观意图”。这可能只是裁判以及裁判管理部门为自己能力不足而找寻的一面之词。而即便真的出现“难以界定”的情况,视频助理裁判即VAR,事实上可以适时在多角度提供帮助。

在《Law Of The Game》第12章,具体到104和105页,规则中的原文如下:It is an offence if a player: deliberately touches the ball with their hand/arm, including moving the hand/arm towards the ball.

(当一名球员做出如下举动,意味他手球犯规:故意用手部及手臂触碰皮球,包括朝皮球运行的方向移动手部及手臂。)

可见,《足球竞赛规则》并没有删除“故意”(deliberately)这一用词。

鉴于IFAB(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制订足球运动规则的部门)在业界的权威性,作为一名从事职业足球行业长达60年的工作者,我只能推测,是一些对足球规则存在异议的同行,读到了错误的信息。

在此,我真诚建议任何有志于了解足球、学习足球并热爱足球的足球工作者们,首先静下心来,在空暇之时仔细研读这本每年都会发布在IFAB官网上的官方文件。

球迷朋友当然也可以通过www.theifab.com,去搜索并下载新一版的《足球竞赛规则》,这册内容对全世界所有人公开且免费。阅读它,对你了解足球有着极大的帮助。

在我看来,只有当你愿意去了解去学习足球后,你才会越来越热爱这项运动。

(感谢Vulus Sports联合创始人朱渊先生为完成此文提供重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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