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渝北举行打击非法捕捞集中销毁渔具行动暨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公开宣判会

长江流域及其支流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坚决担当禁渔政治责任,聚焦关键环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对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零容忍”,今年先后成功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45件,移送起诉73人,共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68.16千克,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10月22日,渝北区公安分局联合区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在洛碛镇长江码头联合举行打击非法捕捞集中销毁渔具暨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公开宣判会,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10月22日一早,渝北区洛碛镇长江水码头人头攒动,镇上和周边村庄的居民不约而同来到水码头,踊跃参与今日的活动。“今后莫吃江里的鱼了,都快打空了”,“对头对头,我们把鱼全捞完了,今后娃儿们吃啥子”?现场群众积极热议,纷纷表示对禁渔禁捕的支持。

在洛碛镇长江码头醒目位置,渝北区公安分局将今年查获的所有涉案非法捕捞工具全部公开向现场群众展示,“三无船”、“武斗竿”、“禁用网具”、“电鱼器”……一个个让人触目惊心的词汇揭露了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捕鱼的毒辣手段。“犯罪分子为获取巨额利润,采用‘绝户’的方式捕捞水产品,竭泽而渔。很多鱼类需要数年才能成熟并繁育,但由于犯罪分子无差别、破坏性捕捞,导致长江及其支流食物链被破坏,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渝北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朱伟说。在朱副支队长带领下,所有涉案非法捕捞工具公开展示完毕后,在现场被集中销毁。

今天在现场公开宣判的案件,是渝北区公安分局今年办理的非法捕捞类案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件:三名犯罪嫌疑人于今年8月来到渝北区长江支流御临河石船段,采取电网捕捞的方式,非法捕捞各类水产品共计13公斤。法院分别对三名被告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结果公布时,在场群众纷纷拍手叫好,体现出广大基层群众对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在江边,渝北区公安分局洛碛派出所和渝北区农业农村委的同志手持袋装鱼苗,不断向长江内投放。渝北区人民政府近期向重庆市某水产养殖公司采购了价值人民币2万5千余元,共计19400尾草鱼、厚颌鲂、中华倒刺鲃等生态鱼种,于活动当日向长江内投放,目的就是帮助长江流域鱼类恢复种群,促进生态平衡发展。“这三名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我们作为参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一员,有义务为恢复长江流域生态做出贡献!”渝北区公安分局洛碛派出所所长晏伦友一边向长江中投放鱼苗一边说。

渝北公安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长江流域及重要支流在规定的禁渔期内,严禁一切非法捕捞行为。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参与电击、下毒、绝户网捕鱼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让我们齐心协力,坚决抵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