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六部委:提升民營企業應急物資供給保障能力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10月23日,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發佈新政,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其中特別提到,提升民營企業應急物資供給保障能力。

新政全稱爲《關於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提出包括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鞏固提升產業鏈水平等9個方面、38條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提升民營企業應急物資供給保障能力。

今年暴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在應急物資供給保障方面提出挑戰,在此方面,《意見》提出4條具體舉措,包括加快發展柔性製造,提升製造業應急保障能力;引導生產重要應急物資、應急裝備的民營企業強化日常供應鏈管理,增強生產能力儲備;支持民營節能環保企業參與醫療廢棄物處理處置、污水垃圾處理等工程建設;鼓勵民營企業加大醫療器械生產製造投資,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平等”仍是該份《意見》的關鍵詞,提出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涉及石油、電力、鐵路、金融等多個領域。

具體包括,加快電網企業剝離裝備製造等競爭性業務,進一步放開設計施工市場,推動油氣基礎設施向企業公平開放。

進一步放開石油、化工、電力、天然氣等領域節能環保競爭性業務。

制定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鐵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鐵路項目建設以及鐵路客貨站場經營開發、快遞物流等業務經營。

依法支持社會資本進入銀行、證券、資產管理、債券市場等金融服務業,以及推動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鼓勵社會力量進入檢驗檢測市場。

同時,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項目投資。《意見》提出,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籌集的資金,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項目建設運營。探索按照“揭榜掛帥,立軍令狀”的公開徵集方式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投資工程。

《意見》特別指出,對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中設置針對民營資本差別待遇或歧視性條款的,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規定不予資金支持。

《意見》還提出,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合資經營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行業上下游和企業內部生產要素有效整合。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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