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是对战争残酷的直接描写,战争就意味着大量人员的死亡。而士兵则首当其冲,一场恶战结束之后,大量士兵的尸体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坑杀降卒,杀生与死处并存

坑埋,一般是处理战后敌我双方尸体最好的办法,用大坑将尸体集中埋葬。更为残酷的做法,则是坑杀。坑杀是杀生与死处并存的手段,杀死还活生生的人,埋葬处理死掉的。降卒反正也要杀掉,杀掉也要处理尸体,那还不如直接坑杀。

公元前262 -公元前 260 年的秦赵进行长平之战,结果赵军大败,全军覆没。《史记》卷 81《廉颇蔺相如 列传》第 21 记载道:“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 降秦 ,秦悉坑之 。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赵军惨败,前后有45万降卒被坑杀。

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十一月,项羽破釜沉舟,大败秦军20万主力,项羽担心降卒哗变,无法制服,于是便将20万降卒坑杀在新安(河南渑池城东)南, 章邯劝项羽不要这样残忍,项羽不听,只能看着降卒被坑杀殆尽。

元朝末年,蒙古铁骑与明军在张家口马儿山附近激战,在宣化县的常峪口村,该村原名叫常遇春口,明朝大将常遇春与元军在此展开激战,双方死伤无数。徐达部又在马儿山方圆五十里附近与蒙古军鏖战多年,明军与蒙古军双方共死伤百余万人,白骨累累。

201年,考古学家在张家口马儿山下一个叫羊房堡的村子附近土山上,挖出了一层又一层的白骨残骸,白骨残骸堆在地下。这些白骨残骸就是当年蒙古军与徐达、常遇春大军鏖战后阵亡埋在这里的。

二、火化遗体,带回作为纪念

火化遗体,一般用在阵亡士兵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如果阵亡士兵数量巨大,火化需要的木材、燃油和时间也相对较多,比起直接坑埋要费事很多。一般军官阵亡、少量士兵阵亡都会进行火化。一是可以避免引发瘟疫感染,二是留住骨灰作为纪念。

公元前 4—前 2 世纪,火葬渐渐在全球开始出现和推广。公元前 5 世纪中期, 罗马人用了200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意大利的战争。 统一意大利后,又把战争矛头指向了地中海的其他地区, 连续发动了布匿战争、 西班牙战争、叙利亚战争和马其顿战争等。

战争导致大量士兵阵亡,罗马人开始大规模推广火葬。据历史资料记载,罗马人在一次战斗后就焚烧了1000多具阵亡官兵的尸体,这些尸体焚烧后进行捡骨,然后用船只运回罗马安葬。

1939年12月,万家岭战役结束一年之后,第九战区第32军第141师师长唐永良奉命率部到万家岭附近打游击。此时万家岭战役已经过去一年,对峙在该地的中国军队和日军都已经撤离,当地的老百姓全部逃亡,万家岭阵地成了一片无人区。

在万家岭,唐永良看到原来满山茂盛的树木依旧没有长出来,还是光秃秃一片。稻田里、灌木丛中,堆积的日军尸骨、战马的尸骨堆积一层又一层。在山下不远处,有巨大的火堆痕迹12个,据了解日军曾在此烧阵亡士兵的尸体。

在万家岭战况最激烈的雷鸣鼓刘村,村民战后从一处烧过的灰堆里找到了30多颗金牙,从灰堆里筛出来的靴子铜圈就重达30多斤,一双鞋子上的铜圈半两都没有,30多斤铜圈是多少人的尸体才烧得出来?由此可见,日军死伤惨重。

三、集体堆积,掩埋或者示威之用

古人有一种炫耀武力的手段,叫做“筑京观”。京观是中国独有的发明,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晋楚邺之战,晋师败迹。楚潘党建议“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此举的目的在于:“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藩党的这条建议太过残酷,楚王没有准许,但“京观”也从此而来。

燕昭王28年,燕破齐,燕军士兵在返国时将敌军士兵的头颅割下带回,积于京师,土盖泥封,筑造起了“骷髅台”几十座。这是历史第一次真正的“京观”。

《汉书 翟方进传》记载,王莽打败翟方进之后,灭其三族,将其三族头颅筑造成武军封。这座武军封方六丈、高六尺,这其实就是“京观”。

三国时期,司马懿讨辽东公孙渊。六月, “懿既入城,诛其公卿以下及兵民七千余人,筑为京观。”(见《资治通鉴》)。《三国志 魏书·邓艾传》记载:“景元三年冬十月,邓艾破蜀,使于绵竹筑台以为京观,用彰战功。”

筑京观,这种做法极为野蛮残忍,所以一向被正统史学家所不齿,也为正统的士大夫所诟病。但是,这在当时的确是一种处理阵亡士兵尸体的办法,即使这种办法在今天看起来很残酷。而采取这种办法,主要是用来炫耀武力。

四、作为食物,两脚羊舂来食用

食人,这是中国史书上记载得很多的一种现象。中国古代的食人现象,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为了求生而食人,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瘟疫横行和战乱时期。人们为了活命,不得不“人相食”。记录“人相食”的史书有《左传》、《史记》、《资治通鉴》等。

第二种是为了特殊目的,这些情况包括为了报仇雪恨、为了发泄情感而食人。如王莽死后,“军人分裂莽身,肢解筋脉骨头,争相杀者数十人。”明朝时期,明军大将袁崇焕被反间计处死,京城百姓皆争相购买其肉,生啖以泄其愤。

第三种为战争储备,做军粮用,在两宋时期甚至远到南北朝时期,就有游牧民族骑兵将女子、活人称之为“两脚羊”食用。在能捉到活人之时,就用活人做“两脚羊”食用,捉不到时,以阵亡士兵尸体作为军粮也是常有的事情。

晚唐时期,史书记载黄巢在江淮一带屠戮百姓,在最困难的时候以阵亡士兵、百姓尸体做军粮,尸体被抛入大石臼之中舂碎,然后蒸熟以做军粮充饥。史书记载有夸大的成分,但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种事情并非空穴来风。

抗战时期,日军占领香港 。 日军严格控制食品流通,以支持其进行大东亚圣战 。香港物资紧张,食物短缺 。香港路边经常有 饿死之人, 于是一些饭店便提供用死人肉做的叉烧包 。 香港民众虽然知道肉馅为何物, 但为了填饱肚子, 只能勉强食用 。(寇宇新《中国古代食人浅析》)

同样,在二战末期,日军困守太平洋战场,在食物极端匮乏的情况下,日军以同伴尸体为食,勉强支撑。盟军在俘虏日军之后,才揭露出了这一残酷的事实。风水轮流转,这话一点也不假。

当然了,还有其他的一些办法处理尸体,比如天葬、海葬、树葬等等,但主要的还是这四种。在这四种方法中,最为残酷的还是最后一种,常言道“人非禽兽,怎能相食?”但在那个特殊的时代,的确出现了“人相食”的惨剧出现。

文明每前进一步,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几乎每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屠杀史,只有不断抛弃这些残忍的做法,彻底消灭战争,人类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和安宁。【全文/完】

参考文献:《史记》、《资治通鉴》、《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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