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士官

好消息,绝对是好消息。

近期,《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正在进行中,从多家官方媒体通告中,老士官看到了多条亮点。

总得来说,二审是对一审的全面升级版,也是对一审当中的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并且改良。

在《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通告中,有委员建议,增加了一条---

国家逐步缩小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地区差异。”

今天,就一起聊一下, 差异化的退役军人抚恤优待。

什么是差异化?

从字面理解上,就是不同,有高低。

从政策理解上,就是各自为战,实施不统一。

退役军人,是为国家做过贡献的,回归地方,在抚恤优待上要有考量。

当然,抚恤优待的考量,因一些客观原因存在,各地在开展或者落实退役军人抚恤优待保障上也有侧重。

有侧重,就有差异,地区的退役军人幸福值就有不同

尽管军人入伍前随户籍地,退役后大多数选择回原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定型了军人退役后的抚恤优待,特别是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在抚恤优待上也是有侧重。

目前,退役军人保障部已成立,一些事关退役军人的抚恤优待政策,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方法”的基础上,要有保底,更要有革新,目的在于,统一且规范退役军人保障政策。

减少地区差异化的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是为了更好的优化升级,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并且完善退役军人抚恤优待的地区差异。

这是发展之需,也是时代发展变化,当然,也是退役军人工作保障向前推进的见证。

差异化,会不会存在不公平?

从正面来说,差异化,是对退役军人的一种正向激励,尤其是差异化军功制度。

在有关的政策上,退役军人服役期获得等功的,在转业安置量化计分上是有差异化的。

还有一些地方企业,特别是退役军人主创企业,会针对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军功,放宽学历要求,注重退役军人品质考量;一些有关退役军人主创的健身行业,对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可以减免学费。

类似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军功,青岛市在住房保障上也给予了优待,驻军部队和本辖区籍的现役军人,获得“八一勋章”、一等功、二等功、两次以上三等功的,被军委、战区、军级单位表彰的军队人才在购买新建住房,将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优待。

这体现的是一种激励荣誉制度的导向,这种差异化是要有的。正如“服役期间的表现将与退役后的待遇保障挂钩”已纳入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

从反面来说,差异化,是对当前退役军人享受抚恤优待不足的考量。

一是,一次性退役金标准。目前是各地区标准不一,算法和补助不一。

当前,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不一,举几个例子。

例一,海南省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不低于5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例二,河北省具体标准为: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例三,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有学者指出,一次性退役金标准测算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

国家公务人员社会保障实际情况;军队现代化建设;退役军人消费结构需求变化趋势等情况确定。

军人作为“国防安全”这一特殊公共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其付出的成本远高于收获的薪水等酬劳。

退役军人的经济补偿直接关系到军人的“二次就业”、社会保障和家庭生活水平等,牵动军心士气,关系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关系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统一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做地区差异化,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范,避免了地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存在高低不一的严峻形式。

另外,近些年,有的大学生本地政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过低,选择在异地入伍,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多的地区,就是一个现象,要杜绝异地入伍拿高额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还有,二次入伍”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是不再发放,还是依照服役年限二次发放,这一块有的地区标准不一,需要加以政策规范。

二是各地制定的优待证”目前是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优待证琳琅满目,“原创”颇多,缺乏统一规范。

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通告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保障措施,明确或增加了一条规定---

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

这一项措施,有效规范了地区性的优待证政策,上升到国家层面的管理规范,是简化地方优待证的一大进步,同时也是对优待证有了政策的制度化。

统一制发,统一编号”是缩小地区差异化的抚恤优待,应该看出来,统一,也是为了优化职能部门的工作机制和优待证的使用规范化。

同时,退役军人持国家级的“优待证”,跨地区和跨省市,不再受当地政策的制约,“全国通”的优待证,更好的为退役军人生活、学习等提供了便利。

这应该是对减少地区差异化优待抚恤的有力保障,值得肯定,给予点赞。

总的来说,差异与同化,是对立与统一的,也是符合发展规律的。

在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措施上,国家逐步缩小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地区差异,是对退役军人优抚现状的一种反馈。

当然,涉及到荣誉体系的地区差异化抚恤优抚,也要做好监督与监察,避免在差异化中变相区别化,对退役军人军功等荣誉不够认同,或者不予优抚。

另外,涉及到政策体系的地区差异化抚恤优抚,也要做到“逐人逐条一事制”,本着“谁受益,谁主责”的原则,退役军人也要理性对待;政府职能部门机构,特别是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是维系退役军人的第一道防线,服务好退役军人,才算是退役军人的“娘家”,做好政策的宣传与服务保障,是首要。

一句话,差异化的地区抚恤优抚制度,要因地制宜,对内统一,对外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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