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的陈先生在“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需要办理公证,但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七八次,历时7个多月这证明我爸是我爸,最后还是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

据媒体报道:2月28号陈先生父亲去世,生前在银行留下7万多元存款,3月2号陈先生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时,因不能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钱不能从银行取出,银行工作人员称这属于存款继承,需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陈先生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证明时,虽然提供了户口本,并且户口本能证明两人父子关系,但工作人员仍然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陈先生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却被告知不予办理,陈先生经情况反映给公证处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又回到派出所,派出所却以涉及个人隐私位于不予办理。公证处又称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来到居委会,居委会则称依据民政部的规定,不予办理,公证处称没有证明不能办理,陈先生只好反映给“互联网+督查”。

督查组接到反映后,赴广东惠州实地督查,走访了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发现该问题属实,向陈先生所在的惠州市惠阳区反映该问题,惠阳区立即召开协调会研究整改措施。

经协调,陈先生父亲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10月20日,陈先生的公证手续已办完,继承的存款也已从银行取到。

其实这不是个例,有网友留言自己也遇到类似情况:

我妈过世,户口在结婚前迁出,而当时还是手写的记录,我们这的记录电子化是在我爸妈结婚那年,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未登记好,现在找到我妈跟我外公户籍曾在同一个地址,但因为上面没有关系的说明,导致我无法证明我妈是我外公外婆的女儿,居委会开了证明,派出所一句“我们派出所不会以任何单位的证明来开证明给你”。

媒体报道后,引网友关注,有网友分析:感觉被幽默到了,看到了一个很大的笑话。对于经历这事的当事人而言,这事还真是一点都不好笑。 可惜,无法投诉并申请赔偿。要是可以让负责人受下惩罚,又能通过法律或者什么途径申请到赔款,才能勉强不算笑话,或许还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遇到事情,需要承担责任时踢皮球,作违法犯罪的事时就集体作案,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然后因为法不责众个个都可以脱责。

网友吐槽: 现在去哪办事都这样 明明很简单几分钟完事非要指使你去这去那 搞一堆没有用地,浪费时间。

不去办一次事儿,不知道有多难,要跑多少次,要互相证明,要盖章,不知道办公效率有多低下,养了多少闲人。办一次事情,能把你性格脾气全磨没了,耐心噌噌噌地涨,而且好多事情也办不成,最后不了了之。

有些东西存在即合理,但有些政策仍需完善,有些业务的确越来越复杂,但是这都是为了合理合规办事,减少公民的损失风险,不要自以为有些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希望尽量优化方案,但是严格程序办理是必须的,不然后果就是,你爸可能不止是你爸,别人找关系拿证明就能拿你爸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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