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

藥品,都有有效期。

但是,

在有效期內的藥品當真有效安全嗎?

答案當然是:

No!

其實,

藥品除了有效期,

還有一個使用期限的概念。

藥品有效期

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藥品質量的期限。通常標註在藥品外包裝和標籤上。

藥品使用期限,指的是藥品開啓後的使用期限。

這個概念通常針對多劑量包裝藥品,如瓶裝藥、大部分眼用製劑、鼻用製劑等,開啓使用一段時間後仍會有剩餘。

而據文獻報道,藥品首次開啓後,其原有的穩定性發生變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內使用,這個期限不同於藥品有效期,且通常短於藥品有效期。

看到這裏,

大家肯定明白了,

藥品有效期≠使用期限!

那麼,

究竟怎麼去看

有效期和使用期限呢?

藥品有效期的幾種表達方式,舉例說明:

1. 有效期至2020.10.24,是指該藥品可用到2020年10月24日。

2. 有效期至2020.10,是指該藥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10月31日,即10月的最後一天。

3. 失效期2020.10,是指該藥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

需要注意的是,藥品有效期有意義的兩個前提條件:

①藥品未開啓;

②藥品按其規定條件下貯存。

一旦藥品開啓使用,它們的穩定性就會有變化,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則需要看藥品使用期限了。

各種包裝、劑型、用途的藥品,

它們的使用期限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這裏列出了一些常用劑型的藥品使用期限,供大家參考:

看到這裏,

可能有人會問,

上圖中出現的規定儲存條件,

是指什麼呢?

規定儲存條件,指的是我們在藥品說明書上看到的藥品儲存條件,比如常溫、冷藏、避光等。具體要求↓

最後社長附上一些藥品儲存小訣竅

趕緊拿出小本本記好~

↓↓↓

藥品儲存小訣竅

✔藥瓶裏的棉花或吸潮紙,在藥品開封后就要立即扔掉。否則反而會增加吸溼吸潮的概率。

✔所有的藥品,無論是否開封,都怕熱、怕溼、怕黴變。儘管有些藥品說明書上沒有要求“避光”,但其實每種藥品都需要避免陽光直射。因此,建議大家準備一個家庭藥箱,將藥品密閉保存於藥箱內。

✔便攜藥盒雖然攜帶方便,但其密封性較差,建議不要在其中一次存放超過3天藥量的藥品。

來源:上海藥訊、健康上海12320

本期編輯:王冰鑫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