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经历过贫穷的。而我意识到贫穷。其实已经是高中了。因为我不喜欢吃零食,零花钱最多买书,而大部分时候在乡下,大家差不多,哪怕转学到县城,我也觉得大家差不了太多。但我高中。真正意识到我可能努力的终点不如别人的起点。是一本英文杂志告诉我的。

对的,就是那个神奇的同桌。他业余看的是(The New Yorker)。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全英文的,看到他和另外一个同学交流。我整个人都呆住了。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杂志。但我知道我有很深的差距了。我初中才开始学英语,且还没有学音标,那是因为我的老师也不会。就生学那种。可他们小学就开始学了。且一直家里会定外文杂志。从那时候开始,我和他相处就变得小心翼翼了起来。我不敢说,我看了什么书,因为我看的就是,书店里,那些人少却又经典的一些书或者是畅销书。因为这是我可以接触到的。我那时看他可以一个作家一个作家的说,可以欣赏一些句子,可以推荐我看国内的国外的电影。甚至可以和班上另外一位英语也很好的同学,交谈那时候很火的《暮光之城》。他们聊的是英文小说。而我其实都没有听说过。

我那时的世界,看的是我记得的是《亮剑》是东野圭吾。且更羞耻的是,那时候我看的应该是盗版书。我一直觉得我语文成绩不那么好,不仅仅是因为小学语文老师同时也是体育老师的缘故,还多亏了那些年我看的盗版书呀,导致我错别字总是很多,于是各种扣分,可是我的记忆里那就是我知道的字。后来我才明白,是盗版书印错了。于是我吓得都不敢说,只是听他。他的喜好。甚至连零食我都记了下来。虽然我除了吃香蕉其他的不怎么吃。但我居然也知道了几款薯片和梅子的区别。我没吃过,但我记得他的描述。

于是我陷入了很大的羞耻中。对于贫穷对于自己。于是我看到刘闻钦,想要拿出那个项链,最终发现自己打野球,失去保送名额的换来的项链,只是安然随便吃一个餐厅抽中的5等奖。默默的放回项链。欲言又止窘迫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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