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經歷過貧窮的。而我意識到貧窮。其實已經是高中了。因爲我不喜歡喫零食,零花錢最多買書,而大部分時候在鄉下,大家差不多,哪怕轉學到縣城,我也覺得大家差不了太多。但我高中。真正意識到我可能努力的終點不如別人的起點。是一本英文雜誌告訴我的。

對的,就是那個神奇的同桌。他業餘看的是(The New Yorker)。我記得,第一次見到,全英文的,看到他和另外一個同學交流。我整個人都呆住了。那時候我不知道這是什麼雜誌。但我知道我有很深的差距了。我初中才開始學英語,且還沒有學音標,那是因爲我的老師也不會。就生學那種。可他們小學就開始學了。且一直家裏會定外文雜誌。從那時候開始,我和他相處就變得小心翼翼了起來。我不敢說,我看了什麼書,因爲我看的就是,書店裏,那些人少卻又經典的一些書或者是暢銷書。因爲這是我可以接觸到的。我那時看他可以一個作家一個作家的說,可以欣賞一些句子,可以推薦我看國內的國外的電影。甚至可以和班上另外一位英語也很好的同學,交談那時候很火的《暮光之城》。他們聊的是英文小說。而我其實都沒有聽說過。

我那時的世界,看的是我記得的是《亮劍》是東野圭吾。且更羞恥的是,那時候我看的應該是盜版書。我一直覺得我語文成績不那麼好,不僅僅是因爲小學語文老師同時也是體育老師的緣故,還多虧了那些年我看的盜版書呀,導致我錯別字總是很多,於是各種扣分,可是我的記憶裏那就是我知道的字。後來我才明白,是盜版書印錯了。於是我嚇得都不敢說,只是聽他。他的喜好。甚至連零食我都記了下來。雖然我除了喫香蕉其他的不怎麼喫。但我居然也知道了幾款薯片和梅子的區別。我沒喫過,但我記得他的描述。

於是我陷入了很大的羞恥中。對於貧窮對於自己。於是我看到劉聞欽,想要拿出那個項鍊,最終發現自己打野球,失去保送名額的換來的項鍊,只是安然隨便喫一個餐廳抽中的5等獎。默默的放回項鍊。欲言又止窘迫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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