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戰爭中,由於雙方裝備、訓練等方面的巨大差距,日軍一個步兵聯隊加上配屬部隊組成的一個支隊往往就能獨當一面執行各種任務。而提到日軍的步兵聯隊,目前網絡上經常的說法就是三個1100人的大隊加上聯隊直屬隊組成了3800人的聯隊,但果真如此嗎?實際上關內日軍的步兵聯隊雖然都是以三個步兵大隊爲基幹加上聯隊直屬隊組成,但是有着多樣的、適合不同任務的編制,人馬數也有相當的區別。抗戰全面爆發後動員的常設師團下的步兵聯隊

戰前日軍共有近衛、1-12、14、16、19、20共17個常設師團,其中第3、5、6、9、10、11、14、16在抗戰初期進行動員,整建制地投入了侵華作戰。常設師團又分爲常設野炮師團(第3、5、6、10、14、16)和常設山炮師團(第9、第11師團)。常設野炮師團的步兵聯隊編制如下圖:

抗戰初日軍常設野炮師團步兵聯隊編制

其中單位上方的數字左邊代表人員定數,右邊代表馬匹定數。大隊本部人數包含行李隊,聯隊本部人數包含通信班和行李隊,下不另注。

常設山炮師團步兵聯隊編制如下圖:

抗戰初期日軍常設山炮師團步兵聯隊編制

大概這兩個編制就是網絡上步兵大隊1100人,步兵聯隊3800人編制的由來,但是連帶下面將會介紹的步兵聯隊編制,作者是看到了190多人200多人或者170多人的步兵中隊,唯獨沒有那個181人的編制。抗戰初期組建的特設野炮師團下的步兵聯隊

盧溝橋事變後日軍開始擴軍,組建了百字頭的第101、104、106、108、109、110、114、116師團並復活了大正軍縮中遭裁軍的第13、第18師團。其中第13、第109師團爲特設山炮師團,其餘爲特設野炮師團。特設野炮師團的步兵聯隊編制如下圖:

抗戰初期日軍特設野炮師團步兵聯隊編制

其中第104師團和第110師團爲例外,第104師團的各步兵聯隊沒有機關槍中隊和聯隊炮中隊,編制定數3222人/370馬;第110師團的各步兵聯隊沒有機關槍中隊,編制定數3365人/400馬。

特設山炮師團步兵聯隊編制單位與特設野炮師團相同,編制定數3702人/616馬。

相比起常設師團,特設師團步兵聯隊的重武器明顯減少,使用的也是老一代的武器,因而人馬數也略少。平時編制的步兵聯隊

在上述提到的整建制參加侵華戰爭的日軍常設師團以外,留在本土、僞滿、朝鮮的日軍各常設師團在抗戰初期並沒有動員。但第2師團派遣了以步兵第15旅團爲基幹的混成第15旅團參加了華北作戰;以步兵第3旅團爲基幹的混成第3旅團參加了徐州會戰,參考戰鬥詳報中的人馬錶,這部分的日軍均爲平時編制,每個大隊只有3個步兵中隊,聯隊總人數只有約1900人。另外參考第26師團編成報告中的獨立混成第11旅團現有人馬錶,此前參加了北平、南口作戰的獨立混成第11旅團下的獨立步兵第11聯隊、獨立步兵第12聯隊也應該是未動員的平時編制。

未動員的平時編制日軍步兵聯隊第26師團、第27師團編成時下屬的步兵聯隊

1937年9月日軍以當時在張家口、大同附近的獨立混成第11旅團擴編爲第26師團,1938年6月日軍又比照第26師團編制,以中國駐屯兵團擴編爲第27師團。這兩個師團組建時的步兵聯隊編制如下圖所示:

第26、第27師團組建時步兵聯隊編制

由於在前線進行組建工作,因而沒有一步到位,步兵大隊先維持了三個步兵中隊的編制,各單位人數也偏少。在第26師團的編成報告,關於將來的意見中也提到,步兵中隊應有205人,步兵炮隊應有234人才能充分發揮所裝備武器的威力。第15、17、21、22師團編成時下屬的步兵聯隊

鑑於侵華戰爭的長期化,日軍逐步復員了一批消耗過大的常設師團和特設師團回國,代之以新組建的三聯隊制的師團。包括"復活"的第15、第17師團和新組建的第21、22、23師團。其中第23師團前往東北(後來諾門罕戰役的日軍主要參戰部隊),其餘四個師團均來到關內戰場。這五個師團組建時的步兵聯隊編制如下表所示:

第15、17、21、22師團編成時步兵聯隊編制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步兵旅團指揮部,步兵師團從四步兵聯隊制改爲三步兵聯隊制是1936年就已經確定的,抗戰的爆發反而推遲了這一過程。警備師團編成時下屬的步兵聯隊

1939年2月日軍在本土組建了第32-41共計10個師團,全部投入關內戰場。這10個師團組建的目的就是關內戰場佔領區的警備任務和短距離的進攻/掃蕩任務,因此被稱爲警備師團。表面看起來這些師團的武器裝備甚至和常設師團不相上下,但是大隊未編制有行李隊(警備師團的步兵聯隊均配屬了190人,部分警備師團的步兵聯隊另外還配屬了96匹馬,推測爲組建了聯隊行李隊?),後勤力量不足。警備師團儘管仍然區分爲山炮、野炮師團,但步兵聯隊的編制完全一樣,如下圖所示:

警備師團步兵聯隊編制

另外、第26、27師團的各步兵聯隊也於1939年4月採用此種編制。近衛師團動員時下屬的步兵聯隊

近衛師團於1939年6月動員了以近衛步兵第1旅團爲基幹的近衛混成旅團編入第21軍,參加了桂南會戰。動員後的近衛師團步兵聯隊編制如下圖:

近衛師團動員時下屬的步兵聯隊1943年5月時的日軍甲種師團下的步兵聯隊

1943年5月日軍根據《昭和十八年軍令陸甲第三十六號》,調出部分關內戰場的日軍炮兵部隊編入東南亞和太平洋戰場,並大規模調整了當時中國派遣軍下屬的三步兵聯隊制的師團的編制。此時日軍關內三步兵聯隊制的師團分爲甲種師團(有完整的炮兵聯隊)、第一類乙種師團(有下轄六個中隊的小規模的炮兵聯隊)、第二類乙種師團(無炮兵聯隊),其中甲種師團包含第3、13、27、32、116師團,其步兵聯隊編制如下圖:

豫湘桂會戰前關內戰場甲種師團步兵聯隊編制總結

總的來說日軍各種步兵聯隊間最主要的差別是聯隊、大隊的行李隊,這也是步兵聯隊編制人馬數差別的最主要來源。有行李隊編制的日軍步兵聯隊基本都是日軍較爲精銳的部隊,能夠支撐其在戰役級別的作戰中承擔長距離的主攻任務,而沒有行李隊的日軍步兵聯隊基本是臨時/警備師團下的步兵聯隊,在沒有額外加強的情況下難以進行長時間長距離的作戰,只能執行佔領區守備和短距離進攻/掃蕩的任務。

限於蒐集的資料有限,還有許多曾經出現在中國戰場的步兵聯隊編制沒有在本文中提到(例如1943年5月後乙種師團的步兵聯隊編制、豫湘桂會戰前加強後的日軍步兵聯隊編制;還有1942年從緬甸侵入滇西的第56師團、原定派往南洋後於1944年轉調中國戰場的第47師團,這兩隻部隊由於原定執行的並非關內戰場上的任務,編制也與關內戰場的日軍有相當差別),同時日軍關東軍、派往東南亞、太平洋戰場的各師團也有着適合其作戰環境的、與大陸戰場完全不同的編制,也靜待各位同好挖掘考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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