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援引多家台媒消息,当地时间10月21日,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DSCA)宣布,美国国务院批准售台3项武器,包括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生产的“海马斯”高机动火箭炮系统、波音公司生产的增程型防区外精确打击导弹(SLAM-ER)、以及可将图像和数据实时从飞机传给地面站的F-16战机新型侦察吊舱,3项武器总价值约18.113亿美元。这是特朗普上任后第8次对台军售。

在美国出手之后,台湾民进党当局很快闻风而动。台防务部门回应称,“美国本次对台军售的武器装备,有助于台湾建立自我防卫的可恃战力,强化不对称战力发展。”另外,台湾亲绿媒体还叫嚣,“海马斯”火箭炮系统可搭载射程达300公里的陆军战术飞弹系统,可使台军吓阻范围延伸至大陆东南沿海。若将其部署至外岛一带,射程可深入大陆解放军军事据点;部署在本岛,亦可对大陆沿海解放军据点进行压制,形成强大吓阻力量。

针对美国此次对台军售一事,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10月22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明确表示,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817公报”规定,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严重损害了中美关系和台海和平稳定。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我们敦促美方充分认清美售台武器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军事联系,撤销有关对台军售计划,以免对中美关系和台海和平稳定造成进一步损害。中方将根据形势发展作出正当必要反应。

此外,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也曾指出,“我们坚决反对美国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反对台美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联系。民进党当局‘以武谋独’不会得逞,只会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给台湾人民带来更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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