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大事,在买房之前再忙也要搞清楚流程,以及存在的各方面风险,不要为了省中介费去找小中介,小中介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一旦出现问题,吃亏的是买房的人。买二手房,先要搞清楚房子有没有被抵押,房东有没有欠债,首付款可以直接打给房东,尾款打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如果中介涉及欠款,一定要打到中介的公司账户,千万不要私自转给业务员。

江西的邱女士来杭州打工8年多,考虑到小孩大了,准备在这边上学,通过杭州一家中介公司买了临平美丽致大厦的一套二手房,总价71万多。双方约定,首付款由中介交给房东。合同上约定9月25日以前打款,9月20日,邱女士把387760元转给了中介业务员谭某,其中33万是首付款,57760元是税费。

邱女士说,花了全部积蓄还借了30万。她是第一次买房,对中介业务员也很信任,10月11日接到房东电话,说没有收到首付款,只收到了最初的定金6万块钱,她立马打电话给谭某,谭某也承认把这笔首付款挪用了,经过沟通,先还了10万。记者联系了房东,房东表示,邱女士跟中介的事情,只能去追究中介的责任,他只能按照合同执行。

记者也联系了谭某,谭某承认因为一点私事挪用了邱女士的首付款,他正在存钱补上窟窿,具体什么时候能凑够还上,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邱女士掩面痛哭,他担心房东说她违约,6万元定金拿不回来了。

记者陪同邱女士找到谭某所在的中介公司,不过没有开门。记者联系了中介负责人,对方表示,邱女士交这笔钱,他一点不知情,邱女士直接把钱转给了业务员小谭,小谭把钱花掉了,他也是这个月才知道了,合同上的公章也是被小谭偷偷盖的。公司刚刚成立不久,负责人也想不到办法。邱女士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不管中介公司负责人是否认可,是否知情,合同是在公司签的,印章也是公司的,业务员属于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这笔钱中介应该先还上,再去向业务员追讨。钱没给房东是中介的责任,邱女士并没有过错,所有的损失应由中介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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