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

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收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将于2020年11月30日停止受理申请。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之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请认真梳理2019年1月21日之前个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如存在断缴或未参保的情况,请带齐所需材料,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原省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的退役士兵,请向原单位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2020年11月30日为提交申请截止时间,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

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设在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西安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诗 薇

责编:胡 迪

审核:赵路津 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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