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旧社会,底层百姓由于战乱、生活贫困、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等原因,某个时间段会出现买卖妻子的现象,《汉书·贾捐之传》中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这种本质为“以妻子为商品交换个人所需”的现象,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称呼,在东北地区被称之为“拉帮套”。

在东北有些地方有这样一句俗话:“招夫养崽子,崽子大了打鬼子”,这句话其实隐含了东北一种被称之为“拉帮套”的旧时风俗习惯。这句话最原本的意思其实是马车拴上马套的一种形式,一般马车是由两匹马来拉动,如果负担较重或者山路崎岖的时候,就需要再增加一匹拉套的马,这一匹额外增加的马就是“拉帮套”的。

▲拉帮套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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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意思用在家庭上就很好理解了,其实“拉帮套”就是指在丈夫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维持家中妻儿老小的生计时,妻子另外寻找一名合适的男性来负担全家的生活,当然这必须先得到丈夫的允许。

这种习俗形成于什么时期,现在已不得而知,但是自汉朝开始,我国就已经有一些招夫的习俗,不过这些习俗与“拉帮套”之间都有着本质的区别。招夫女子一般都是单身,而“拉帮套”的女子是已婚并且丈夫尚且在世。

▲影视剧中的“拉帮套”

需要“拉帮套”的家庭一般丈夫身患重病或者残疾,在旧时代的农村家庭中,如果没有成年男性作为顶梁柱,经济支柱便会坍塌。难以维持整个家庭的温饱,更说不上赡养老人,抚养孩子。一个女人无法独立支撑,所以需要寻找“拉帮套”。

当时东北农村的大多数男性婚配比较困难,由于男女比例差距过大,所以东北地区成婚时的聘礼很高。据说在当时,如果想要结婚,男方需要向女方下重金聘礼,包括一斤银子、八对布匹、两三件成衣。这样的聘礼对于很多贫穷人家来说根本拿不出手,所以大多数贫穷男性也就娶不到媳妇。

▲农村聘礼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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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身强力壮又娶不上媳妇的男人来说,选择有需要的家庭“帮套”也是有好处的。“拉帮套”这种习俗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也不是所有的女性都能找到“拉帮套”,她们至少要有生育能力,这样“帮套”的男人可以从这个家庭得到自己的后代。

在一个家庭找到合适的“拉帮套”后,他们一般会这样生活:重病的丈夫躺在床上,后加入的男人和女主人一起生活,他们也会生下新的子女,他们共同养育这些孩子,赡养老人。如果原先的丈夫因病过世,那么他们便可以正式结婚。如果原先的丈夫一直在世,等孩子长大以后成为新的劳动力后,“帮套”的男人可以将自己的孩子带走继承香火。

▲影视剧中的“拉帮套”

所以这种习俗对于原来的家庭和“帮套”的男人是各取所需,原来的家庭得到劳动力,男人在无法娶妻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后代。这种想法可能在现代看来觉得十分荒唐,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算现代,必须要“传宗接代”的想法,依然在很多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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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村在旧社会时期的这种习俗,似乎与传统的婚姻制度完全背离。本来不应该为男权社会所接受,因为这种习俗就是一种明晃晃的一女二夫,但是在东北地区,当地人更注重实际,对他们而言,饿死事大。所以在旧社会的东北农村,并不会认为这种习俗有伤风化,而是一种社会群体都默认的契约关系。通常周围人群会因为一个女人无法独立维持家庭,而需要找“拉帮套”抱以同情。

▲戏剧《典妻》剧照

其实在其他地区也有一些类似的婚俗,只是叫法不同。例如“典妻”,在《清朝野史大观·清人逸事》中就有相关记载:“鲍忠仕超未贵时,贫甚,典其妻与人。”不过这种习俗更为复杂,也有许多不同的动机。除了由于家庭贫困而将妻子典与他人之外,还有将这种方法作为处罚妇女的手段,还有丈夫以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等形形色色的因素。

结语

“拉帮套”与“入赘”完全不同,“入赘”是正常的婚姻,只是女方由于家庭背景或者经济原因占据有利地位。但是前者却都是以妻子为交换物,换取自己所需。“拉帮套”家庭中原本的丈夫,通过自己的妻子能够继续活下去,并且赡养自己的老人孩子,“帮套”的男人可以得到自己的孩子,所以这不是“一女二夫”,而是“二夫一女”。

参考资料:

《汉书·贾捐之传》

《清朝野史大观·清人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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