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10月25日,記者從成都交警七分局獲悉,近日,該局在酒駕醉駕統一行動中在同一日查處兩起深夜醉駕的案例。在面對交警詢問時,兩名當事人都不約而同地認爲凌晨和深夜車流較少,估計這兩個時間段不會有交警查處交通違法,因此選擇酒後駕車。結果雙雙達到醉酒標準,等待他們的將是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並將被依法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檢查當日的凌晨0時50分許,交警七分局民警在華府大道某路段設卡檢查時,蒲某某駕車行至檢查點時,民警聞到駕駛員鄢某身上有酒味,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現場檢測,蒲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91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

隨後,民警依法將駕駛員蒲某某帶往醫院抽取血液樣本,經其檢測血液乙醇濃度爲123mg/100ml。

凌晨遭了一個,在同一天,晚上又有一名駕駛人深夜醉駕。當晚22時34分許,在正興街某路道,段某某駕車行至檢查點時。民警發現其有飲酒駕駛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現場檢測,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83mg/100ml。在隨後的血液樣本檢測中,段某某血液乙醇濃度爲96mg/100ml。

依據《道法》相關規定,等待兩名醉鬼的將是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另外,他們還將被依法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成都交警七分局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查處酒後駕駛交通違法已成爲交警的常態工作,沒有時段和路段之分。所有的交通參與者都應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意識,莫要心存僥倖,要時刻謹記遵守交通法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