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11时30分许,三亚交警对一名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24日,三亚交警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在西往东方向梅山互通匝道口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违规载人载客、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期间,查获了一辆超员载人的小型普通客车。

车上乘客多为老年人,由东方感城出发前往崖城水南村。核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载6人,超员达到20%以上。交警路管员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小型普通客车超员的危害,并要求驾驶人林某武(男,47岁)立即整改,以合法、安全的交通方式转运超员乘客。随后,交警路管员对车辆驾驶人林某武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交通违法行为人林某武因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予以小轿车驾驶人罚款100元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

道路安全法规中的每一个条款,都是用鲜血换来的教训!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心存侥幸,瞬间的疏忽,换来的可能就是血的教训。

(来源: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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